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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31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散杂货码头装卸及相关综合物流服务、商品贸易、建材销售等。公司所属的港口行业和宏观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国民经济和全球经济的波动使得港口行业具有周期性的特点。港口腹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港口的吞吐量规模,腹地的产业和货源结构直接决定港口的产品特点。自2012年以来,受欧债危机持续影响及中国宏观经济增速趋缓共同影响,港口货物吞吐量虽然保持增长但增速有所回落,近三年中国规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速分别为8.5%,4.8%,2.0%。

  公司作为厦门港区规模最大综合物流服务商,拥有散杂货码头及后方堆场等稀缺资源、完善的港口配套与增值服务、较为完整的物流业务链条,形成了内外贸航线、海陆空物流体系。目前在厦门港区域,公司在拖轮市场处于绝对领导地位,在船舶代理、散杂货装卸、进出口拼箱、理货公证、仓储、运输、海铁联运、陆地港等港口物流领域处于主导领先地位。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度,面对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复杂的政策环境及多变的市场形势,公司董事会带领经营班子及全体员工,切实落实既定的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公司治理和业务经营的各项工作。

  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61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97%。

  本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78.45%,主要系本公司报告期内银行利率下降以及子公司古雷疏港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06.88%,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港务贸易及港务运输计提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79.5%,主要系本公司东渡分公司提前过渡搬迁至国贸码头的相关支出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33.9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厦门外代公司由于海运费下降导致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55.4%,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及对外投资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176.65%,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借款减少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积极参与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建设,引进了沃尔玛山姆会员店、叶水福宝象国际家居名品城等自贸区重点项目,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2、按计划开展海沧20#、21#泊位建设和生产筹备工作。目前,码头主体工程、道路堆场、筒仓主体均已交工验收,码头建设各分项都逐步进入收尾、验收阶段。

  3、深入推动物流资源整合,积极推介三明和吉安陆地港业务,开展散杂货业务的统一营销,持续提升整体竞争能力。

  4、稳步推进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工程、古雷北港区1#、2#泊位等重点项目的建设,促进理货业务的投资合作,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处置子公司

  (1)单次处置至丧失控制权而减少的子公司 单位:元

  ■

  续:

  ■

  说明:本次处置之前三明建设为三明港务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通过三明港务间接持股80%,上述列示的持股比例为三明港务对三明建设的持股比例。

  根据2015年6月12日股权转让协议三明港务将三明建设52%的股权以5,381,605.35元转让给厦门港务地产有限公司,将三明建设13%的股权以1,345,401.34元转让给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于2015年7月29日、30日收到处置款项,并于2015年8月19日完成变更登记手续,故选择2015年7月31日作为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2)处置子公司2014年主要情况

  单位:元

  ■

  2、本期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6-1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1)2016年,预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提供与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其中,提供劳务的交易金额14,328.57万元,接受劳务的交易金额约为24,766.13万元。2015年度本公司与前述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2,917.45万元、20,396.69万元。

  (2)201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立群先生、黄子榕先生、杨宏图先生、柯东先生回避了表决,本项议案以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列示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并预计2016年与前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0,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1、对厦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以控股、参股方式从事资产投资、监管、经营,并对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负责;2、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产业发展政策,通过出让、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结构调整,资产重组,推动国有资产向高效率领域转移;3、依法为投资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利用各种渠道筹措资金自主进行投资;4、信息产品开发及销售,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工程的开发建设及相关业务;5、港口工程开发、建设及咨询服务;6、海上油污、水回收处理,环境监测及油类分析、咨询业务; 7、其它与港口建设经营有关的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32,287,081,938.82元,净资产为13,650,915,095.42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2,493,457,527.40元,净利润为793,311,447.07元。

  (2)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2,62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经营范围: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3、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4、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5、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991,415,226.30元,净资产为9,525,174,096.56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8,631,716,759.91元,净利润为594,941,586.45元。

  (3)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421.50万元;经营范围:经营集装箱及件杂货码头的装卸作业、仓储业务、疏运业务和其它相关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277,419,301.90元,净资产为2,019,907,753.30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18,624,927.99元,净利润为82,139,117.09元人民币。

  (4)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湖里区东渡路123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5万元;主要经营项目是:为码头、仓储企业提供装卸辅助劳务服务、物业管理。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1,042,254.43元,净资产为9,470,637.53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74,672,848.14元,净利润为1,691,177.96元。

  (5)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住所:湖里区东渡路125号之二;经营范围:1、港口与航道工程二级;2、房屋建筑工程三级;3、港口与海岸工程二级;4、航道工程二级;5、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6、土石方工程二级;7、设备起重安装;8、水上救助打捞。(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84,581,011.12元,净资产为126,558,032.05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89,811,262.09元,净利润为 8,721,845.11元。

  (6)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809号航运大厦三楼;经营范围为:国际国内航线的集装箱装卸、中转、仓储、分送、集装箱清洗及维修、拆装箱、堆存、保管、集装箱码头的建设及经营管理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523,869,553.87元,净资产为1,895,200,584.68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34,340,968.55元,净利润为81,495,417.02 元。

  (7)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住所:湖里区东渡路99号一楼;经营范围为:1、房地产经纪与代理及管理;2、承担总造价壹佰万元以下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工程;3、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日用杂品、机械电子设备、润滑油(不含成品油)、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4、家务服务;5、制售中餐、销售定型包装食品、饮料(限厦门港联检报关中信管理服务部经营);6、乒乓球、台球;7、招待所(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5,075,835.79元,净资产为8,774,382.40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4,999,237.29元,净利润为-986,484.18元。

  (8)厦门港务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9号第一层S1单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盈利性养老机构服务;休闲健身活动场所(不含高危险体育项目活动);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建筑业;建筑装饰业;家庭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1,645,002.06元,净资产为11,895,197.75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4,383,869.12元,净利润为1,374,252.95元。

  (9)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9号二楼S1单元;经营范围为:1、35KV及以下变电站的设备运行管理;2、35KV及以下变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调试、维修;3、电气、电信设备及零配件销售;4、局域通信网络设备维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52,428,793.66元,净资产为29,269,937.88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89,605,207.64元,净利润为4,810,209.81元。

  (10)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住所:湖里区石湖山港区;经营范围为:1、港口货物装卸搬运;2、仓储;3、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中转。(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38,304,453.46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60,191,016.70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32,206,948.93元,净利润为100,875,000.82元。

  (11)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海润码头综合楼三楼;经营范围:1、集装箱装卸、堆存及存货管理;2、集装箱拆装箱、清洗、修理和租赁;3、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4、集装箱货物查验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224,349.65元,净资产为6,908,563.23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9,010,456.40元,净利润为313,783.62元。

  (12)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路2号一层西侧;经营范围:1、为旅游客轮提供码头靠泊及相关客运服务,厦门港内海上旅游客运;2、从事内贸船舶代理及客货运输代理及相关的业务代理;3、房地产租赁;4、免税商品零售(限厦门港客运站免税店经营);5、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日用百货、食杂(限厦门港客运站免税店经营)、饮料、烟草(限零售);6、停车场;7、物业管理;8、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国内广告;9、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货物装卸。(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84,331,328.34元,净资产为75,657,233.27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6,755,988.52元,净利润为21,899,099.25元。

  (13)厦门海亿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800万元;住所:湖里区寨上西路209号;经营范围: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3、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的筹备。(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87,738,343.40元,净资产为280,292,955.45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5,504,174.76元,净利润为6,711,661.84元。

  (14)厦门市货运枢纽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高崎段;经营范围:1、普通货运(有效期至2014年12月21日);2、仓储(不含危险品);3、货运配载、装卸;4、停车场;5、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25,624,637.55元,净资产为24,617,801.10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210,908.92元,净利润为1,307,696.86元。

  (15)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住所:海沧疏港路海沧港区内黑甜头角三楼;经营范围为:1、土地综合开发;2、承担港口、道路及配套工程的开发建设管理;3、仓储;4、建筑材料销售;5、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咨询。(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0,516,144.09元,净资产为44,936,293.71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7,110,322.00元,净利润为6,421,109.26元。

  (16) 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海沧疏港路海沧港区内;经营范围为:1、仓储;2、港口、船舶物资供应;3、货物包装、加工;4、批发、零售机械配件、日用百货;5、装拆集装箱业务;6、装卸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883,413.80元,净资产为1,630,798.35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8,476,121.12元,净利润为15,938.61 元。

  (17)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436,604,228.47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8号;经营范围为: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中转、仓储、物流服务;3、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修洗箱;船舶港口服务;4、为船舶提供岸电;5、租赁服务。(以上经营范围限筹建。)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409,059,419.63元,净资产为6,947,458,248.65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380,834,814.88元,净利润为353,916,607.29元。

  (18)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6,2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建港路海沧港区7号泊位;经营范围为:1、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2、码头及其它港口设施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01,559,307.21元,净资产为477,926,096.46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46,481,795.57元,净利润为103,270,853.34元。

  (19)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亿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398号;经营范围为: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成品油零售(含汽油)(限加油站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限加油站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限加油站经营);机动车燃料零售(不含成品油、车用燃气和其它危险化学品);其他日用品零售。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63,909,713.66元,净资产为145,327,953.31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55,788,458.34元,净利润为-2,967,965.39元。

  (20)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0万元;住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刘五店村;经营范围为: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669,756.96元,净资产为3,287,916.01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63,770.00元,净利润为-566,737.00元。

  (21)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4,5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长浩路223号5楼515单元;经营范围为:无船承运业务;其他未列明水上运输辅助活动;港口拖轮、驳运服务;沿海货物运输;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运输代理。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2,858,499.44元,净资产为151,218,431.18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7,494,372.99元,净利润为3,559,085.97元。

  (22)厦门鑫海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89号第二层S1单元203室;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3,356,371.33元,净资产为1,936,503.09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9,558,693.42元,净利润为964,167.37元。

  (23)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809号航运大厦15层1508室;经营范围为: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3、船舶港口服务:(使用港口接收设施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7,825,001.05元,净资产为32,025,734.76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6,780,431.35元,净利润为1,077,510.78元。

  (24)福建省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住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六层;经营范围为:1、建设运营厦门市物流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平台;2、从事软件开发应用服务、信息增值服务、信息技术咨询及信息产品的销售业务。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4,635,105.36元,净资产为 29,662,299.36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7,447,315.89元,净利润为4,727,481.55元。

  (25)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5600万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268号;经营范围为: 1、船舶、火车、汽车的集装箱及其他货物的装卸;2、进出口集装箱(空、重箱)和其他货物的中转及堆存服务;3、集装箱及一般货物的水路运输(驳船和支线船运输)、陆路运输和仓储业务;4、集装箱的拆装箱业务;5、提供物流和集装箱管理的综合服务;6、国际、国内货运代理服务,包括揽货、订舱、报关、报检、代办运输等;7、提供信息咨询服务;8、经营港区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和港区内报税仓储(需经海关批准);9、修箱、洗箱业务;10、船舶维修业务;11、自有办公楼与候工楼和场地出租及供水、供油等配套服务。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35,712,928.85元,净资产为787,844,843.37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11,416,760.84元,净利润为31,844,843.35元。

  (26)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99号101室;经营范围为: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5,585,503.08元,净资产为29,444,698.72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51,614.70元,净利润为-8,059,945.52元。

  (27)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23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99号5楼;经营范围:1、土地综合开发;2、房地产开发与经营;3、港口、道路及配套工程、航道工程及其他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5、建筑材料生产、加工及批发、零售;6、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549,565,830.16元,净资产为828,455,980.25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266,223,042.85元,净利润为208,178,200.21元。

  (28)厦门港口商务资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15楼;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商务信息咨询;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石油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机动车燃料零售(不含成品油、车用燃气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8,376,537.54元,净资产为30,333,101.73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4,277,065.41元,净利润为284,451.55元。

  (29)厦铃船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848,100.00元;住所:香港铜锣湾洛克道447-449号中威商业大厦602室;经营范围为:船务服务及经营货柜租赁。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63,875,784.48元,净资产为56,175,898.48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97,414,358.86元,净利润为10,827,798.48元。

  (30)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1,789.53万元;住所: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15楼;主要经营项目是:1、对贸易业、物流业、供应链业、电子信息业、房地产业、加工制造业的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信息咨询;2、资产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4、批发零售信用农产品、纺织品、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矿产品(国家专控的除外)、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电子产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须经前置审批的许可项目)、机械设备、玻璃及玻璃制品、塑料及塑料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燃料油、焦炭、生铁、钢材;5、物流供应链管理;6、批发煤炭;7、不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530,457,003.03元,净资产为371,382,887.49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426,134,699.29元,净利润为21,232,115.70元。

  (31) 厦门港务海通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99号103室;经营范围:1、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的筹备;2、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的筹备;(以上凭审批许可证件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31,443,605.83元,净资产为-4,837,051.26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9,250,647.75元,净利润为-7,639,565.24元。

  (32)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幢601;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1,142,728.89元,净资产为16,427,369.80元,2015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65,622,518.13元,净利润为6,427,369.80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之规定;

  (2)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之规定;

  (3)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国际港务之子公司厦门海沧港务有限公司与其另一股东共同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4)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5)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6)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7)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8)厦门港务置业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9)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0)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1)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公司: 受本公司母公司国际港务之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2)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3)厦门港务海亿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4)厦门市货运枢纽中心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5)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6)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7)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8)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19)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另一股东共同控制之联营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0)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1)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2)厦门鑫海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3)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4)福建省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另一股东共同控制之联营企业,本公司持股1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5)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其另外两个股东共同控制之合营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6)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7)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8)厦门港口商务资讯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9)厦铃船务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30)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31)厦门港务海通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32)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另外三个股东共同控制之联营企业,本公司持股35.2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预计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

  (二)交易标的情况

  1、第(1)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出租其原行政办公楼的部分楼层给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办公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第(2)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出租其房屋建筑物给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办公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第(3)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租其场地给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经营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第(4)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出租其设备给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使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第(5)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为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闸口理货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第(6)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为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闸口理货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7、第(7)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为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提供闸口理货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8、第(8)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提供闸口理货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9、第(9)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0、第(10)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1、第(11)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2、第(12)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3、第(13)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4、第(14)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港区内水平运输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5、第(15)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经营管理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所产生的委托管理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6、第(16)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厦门市货运枢纽中心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委托管理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7、第(17)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股权管理厦门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所产生的委托管理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8、第(18)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股权管理厦门前场铁路货场有限责任公司所产生的委托管理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19、第(19)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经营管理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0、第(20)项系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购买建材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1、第(21)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为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装卸搬运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2、第(22)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吉安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提供代理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3、第(23)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为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提供人员管理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4、第(24)项系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售设备给厦门港务海通码头有限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5、第(25)项系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及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搬运装卸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6、第(26)项系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提供搬运装卸劳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7、第(27)项系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提供装卸搬运装卸劳务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28、第(28)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和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29、第(29)项系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0、第(30)项系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1、第(31)项系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2、第(32)项系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3、第(33)项系厦门港务置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4、第(34)项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和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分别出租燃料堆场、高崎堆场、嵩屿堆场、嵩屿一期工作船码头及仓库和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5、第(35)项系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租堆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6、第(36)项系厦门海亿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租堆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7、第(37)项系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出租堆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8、第(38)项系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出租堆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39、第(39)项系厦门海亿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出租设备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0、第(40)项系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出租设备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1、第(41)项系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及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设备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2、第(42)项系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提供资金产生资金占用利息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3、第(43)项系厦门市货运枢纽中心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资金借款而发生的资金占用利息;

  44、第(44)项系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资金借款而发生的资金占用利息;

  45、第(45)项系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6、第(46)项系厦门港务置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7、第(47)项系厦门鑫海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8、第(48)项系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收取码头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49、第(49)项系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收取码头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0、第(50)项系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收取码头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1、第(51)项系厦门港口商务资讯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收取码头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2、第(52)项系福建省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及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提供软件设备及维护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3、第(53)项系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提供软件设备及维护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4、第(54)项系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提供电气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5、第(55)项系厦门港刘五店码头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路达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码头合作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6、第(56)项系厦铃船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提供代理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7、第(57)项系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三明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吉安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提供工程建设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8、第(58)项系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成员企业三明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吉安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提供工程代建管理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59、第(59)项系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潮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工程代建管理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0、第(60)项系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及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提供燃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1、第(61)项系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提供铁路专用线维修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62、第(62)项系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成员企业东渡分公司提供铁路专用线出租服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它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它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各关联方正式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事前表示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1)程序性。公司于2016年3 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日常关联交易作了预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的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平性。根据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及合同,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事先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6-0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公司于2016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本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上午8: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董事黄子榕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杨宏图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林开标先生因身体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参见2016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听取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有关内容参见2016年3月18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按母公司口径)2015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38,199,923.7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3,819,992.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1,229,708,674.28元,减2014年已分配利润26,550,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7,538,605.63 元。

  根据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实际的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建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1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21,771,000.00元,分配预案实施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6年3月18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披露于2016年3月18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6年3月18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16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立群先生、黄子榕先生、杨宏图先生、柯东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进行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6年3月18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本项议案以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15年年薪核定结果及2016年年薪方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进行了全面的考核,确定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15年年薪核定结果及2016年年薪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6年3月18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提名初良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从本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项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6年3月18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潮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建设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2016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6年3月18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继续为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八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2016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6年3月18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继续申请二亿元贸易业务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原申请的贸易业务综合授信额度已经陆续到期,为保证贸易业务的正常开展,本公司拟继续向银行申请二亿元(或等值外币)贸易业务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项议案以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贸易公司2016年度在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16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在201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第1、2、5、7、8、10、11、12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4月8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16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6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初良勇先生: 1973年出生,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教于集美大学航海学院,主要从事航运物流产业发展政策规划、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等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并任集美大学现代物流研究中心副主任、物流管理专业负责人,兼任中国海洋经济学会理事、厦门市物流与供应链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物流学会会员。曾作为专家服务团成员到厦门港口管理局挂职,任厦门航运交易所副主任。

  初良勇先生拥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过证监会、交易所处罚等情况。初良勇先生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6-1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 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权登记日: 2016年4月1日(星期五)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7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下转B3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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