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

2013-04-12 来源: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丁建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光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吉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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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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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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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42,363万元,增长30.86%,主要为子公司烟台万华氯碱热电有限公司的部分资本金尚未投入使用。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3,997万元,增长57.68%,主要为子公司宁波万华化工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期应收出口退税增加。

  3)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5,972万元,增长132.19%,主要为支付合营企业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的投资款。

  4)工程物资较期初增加4,859万元,增长64.83%,主要为万华烟台工业园项目工程用物资增加。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65,429万元,增长47.93%,主要为万华烟台工业园项目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8,374万元,下降56.98%,主要为发放上年计提的员工奖金所致。

  7)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2,945万元,增长46.91%,主要为随着公司银行借款的增加,预提的利息也相应增加。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35,743万元,增长34.86%,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所致。

  9)专项应付款较期初增加99.8万元,为子公司广东万华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收到政府拨付的科研专项款。

  10)专项储备较期初增加58万元,为子公司北京科聚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安全费用。

  1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49,520万元,增长45.57%,主要为公司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且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量价的上升使得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

  1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89,568万元,增长40.42%,主要为公司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且产品单位成本略有上升,使得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

  1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3,159万元,增长536.11%,主要为本期缴纳增值税增加,按流转税计提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时增加。

  1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988万元,增长42.22%,主要为随着销售量的增加,运费等项目增加所致。

  1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289万元,增长33.81%,主要为本期美元贬值幅度较上年同期增大,影响本期美元应收账款的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另外,本期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影响利息等与借款相关的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2万元,下降95.05%,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7)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27万元,下降109.47%,主要为上年同期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分红收益,本期无此项收益。

  1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009万元,增长611.96%,主要为子公司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

  1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909万元,增长2,955.90%,主要为处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2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635万元,增长78.10%,主要是应税所得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1,968万元,下降74.32%,主要为万华烟台工业园项目付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75,578万元,增长273.93%,主要为本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参见公司2012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八款“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烟台万华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的规定,注重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制定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2年末总股本2,162,334,720.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7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1,513,634,30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63,114,182.8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上述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建生

  2013年4月11日

  

  股票简称:烟台万华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13-10号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4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丁建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 4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法定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将公司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变更为: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相关技术人员培训;聚醚及聚醚衍生品销售;环氧丙烷、丙烯、甲基叔丁基醚 、丙烯酸及丙烯酸酯系列产品、叔丁醇、正丁醇、新戊二醇、甲基丙烯酸甲酯、三羟甲基丙烷 、顺酐等产品的销售;批准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业务。

  该议案董事会以特别提案报股东大会表决,如股东大会通过,则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有关经营范围的变更手续。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临2013-11号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撤销万华(美国)研发有限公司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万华(美国)研发有限公司(英文名称:WH SCIENCE AND TECHNOLOGY.INC)成立于2008年3月24日,位于美国休斯敦市,注册资本20万美元,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研发业务。该公司已经完成成立时设定的目标,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撤销该公司。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1日

  

  股票简称:烟台万华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13-11号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万华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宁波万华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烟台万华氯碱热电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对外担保余额:本次共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14亿元人民币、8,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不包括本次对外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总额为362,700万元,美元总额为54,640万美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同意为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宁波万华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及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向大华银行北京分行申请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流动资金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互保担保;

  2、同意为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宁波万华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及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向渣打银行申请3000万美元流动资金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原为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在渣打银行提供的3000万美元担保终止;

  3、同意为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广东万华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宁波万华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及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向法国巴黎银行申请的5000万美元的流动资金融资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原为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在法国巴黎银行提供的5000万美元担保终止;

  4、同意为烟台万华氯碱热电有限公司为氯碱热电项目向银行申请10亿元人民币项目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成立,公司主营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的开发、生产;光气、甲醛、液氧、液氮、盐酸、压缩空气的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等,公司注册资本为93,600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75,381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67,364万元,净利润209,120万元;

  被担保人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主营烧碱、液氯、盐酸、次氯酸钠、氯化石蜡、化工机械的制造;氢气、液氯的充装、无缝气瓶(限氢气)、焊接气瓶(限液氯)的检验;腐蚀品(硫酸)、易燃液体(甲醇、甲苯)的批发、零售;化工技术咨询、服务,化工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0,767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118万元,净利润20,398万元;

  被担保人广东万华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主营生产、销售聚氨酯材料及其制品产品以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公司注册资本为9,885.75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098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337万元,净利润337万元;

  被担保人宁波万华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主营生产、销售聚氨酯材料及其制品产品以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公司注册资本为1.5亿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3,446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001万元,净利润1,841万元;

  被担保人烟台万华氯碱热电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主营氯碱化工产品、热电工程、蒸汽、工业用水、食品添加剂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水处理工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等。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注册资本为4亿元。公司正处于建设时期,暂未实现营业收入。

  (二)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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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无以资产等为标的的担保,无反担保内容。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对其担保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不包括本次对外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人民币总额为362,700万元,美元总额为54,640万美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1日

本版导读

201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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