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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7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0-18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7月5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2010年6月24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董事孙依群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参会,委托董事梁伟刚先生代行表决权;独立董事尹效华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参会,委托独立董事李伟真女士代行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投资设立独资子公司建设运营新密城市集中供热项目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0-19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7月23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郑州市纬四路东段19号广发大厦15层)

  3、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于2010年7月2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投资设立独资子公司建设运营新密城市集中供热项目的议案(详见《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0-20,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将于2010年7月8日披露在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址: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郑州市纬四路东段19号广发大厦15层1504房间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5629981

  传  真:(0371)65629981

  邮政编码:450008

  联 系 人:苗茜、孙晓梅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权限: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特此通知。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0-20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与新密市人民政府签订《新密市市政公用事业合作项目意向书》,拟投资建设运营新密市相关市政公用项目(见2010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的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意向公告)。

  根据上述意向,经过充分的调研及可行性分析,本公司拟投资设立独资子公司,建设运营新密城市集中供热项目。该子公司为本公司独资设立,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建设运营的新密城市集中供热该项目预计总投资29760万元,其中热源厂投资14701万元,管网投资15059万元。

  2、2010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独资子公司建设运营新密城市集中供热项目的议案》。该投资建设项目已于2010年6月28日获得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新密发改[2010]72号文),于2010年6月28日获得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郑国资[2010]129号文)。该投资建设项目的生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的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经营范围:供热及管网建设维修。

  (2)投资人为本公司,投资规模1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

  3、项目建设内容

  新密城市集中供热项目包括在新密市城区建设安装3×58MW高温热水锅炉,总供热能力为174MW,可供热面积330.08万㎡的热源厂一座;水-水热力站82座,总长度为55.036km,供热半径为8.24km,最大管径为DN700的热水管网。

  4、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该项目计划从2010年开始实施,建设期5-8年,分三个阶段实施完毕。第一阶段,第一年第一台锅炉及相应管网建成并投入运行;第二阶段,第三年第二台锅炉及相应管网正式投产运行;第三阶段,在建设期内第三台锅炉及相应管网建设完成并投产,达到项目设计满负荷运行,实现供热区域的全面供热。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投资新密城市集中供热项目,是本公司立足公司两大主业,实施省内规模扩张,增加公司经济效益,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促进公司做强做大的重要举措。同时将有效改善新密市城镇居民生活条件,保护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具有良好的节能效益、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

  2、投资的资金来源

  该投资项目的资金为本公司的自有资金。

  3、存在的风险

  该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以下风险因素

  (1)未来煤炭等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营业成本的变动。

  (2)未来应由新密市政府支付的补贴款能否足额及时支付所带来的对当期业务收入的影响。

  4、对公司的影响

  (1)该项投资将扩大本公司城市集中供热业务资产规模,增加主营业务收入;

  (2)经初步估算,预计未来21年的项目运营期内,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为8.85%。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将于2010年7月8日披露在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址: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四、项目实施相关问题的说明

  1、土地使用

  2010年6月3日,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规划预审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用地。

  2010年6月11日,新密市国土资源局下发《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新密城市集中供热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新密国土资函[2010]17号),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供地政策,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通过该项目的用地预审。

  2、供热区域内供热设施的取缔

  新密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5月28日向本公司作出承诺,在项目实施时,将逐步关停供热区域内(特殊行业除外)所有分散燃煤小锅炉。

  3、供热价格、人工材料费等

  本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与新密市人民政府签订《新密市市政公用事业合作项目意向书》还约定了以下事项:

  (1)热源厂每年运行所产生的亏损额,由市政府补贴,并列入政府预算,具体补贴标准和数额另行商定。

  (2)新密市供热收费标准参照郑州市物价局公布标准由新密市物价部门核准后执行。

  (3)人工材料费由市政府统一收取,拨付本公司设立的新密子公司使用。

  4、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合作协议中具体体现。

  五、其他

  在本投资公告披露后,公司董事会将及时披露本投资项目的审议批准、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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