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2010年4月30日作出(2009)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4号、(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3号、2-3号、3-3号、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本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深圳市华宝(集团)饲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华宝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泰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重整计划;终止本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的重整程序。(公告编号:2010-41号、42号)。
2010年7月5日,本公司收到了管理人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确认文件,遵照本公司重整计划,本公司全体限售流通股股东无偿让渡各自持有的15%的限售流通股股票、全体流通股股东各自无偿让渡所持有的10%的流通股股票,合计让渡股票44,264,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7%。该等股票将用于支付本公司重整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普通债权、保全主要子公司经营性资产。
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将本公司股东按比例让渡的股份44,262,285股过户至本公司管理人名下。因有6个账户共2,534股股东被冻结或账户受到限制等原因暂无法过户。
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前,本公司管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管理人持有本公司股份44,262,285股,占总股本的12.36%。
近年来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改前持股情况 | 股改完成时持股情况 | 本次让渡前持股情况 | 本次让渡股份后持股情况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 | 91,661,280 | 29.46 | 91,661,280 | 25.61 | 91,661,280 | 25.61 | 78,306,968 | 21.88 |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7,329,007 | 12 | 37,329,007 | 10.43 | 34,112,597 | 9.53 | 28,995,708 | 8.10 |
重庆润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 - | 30,500,000 | 8.52 | 25,925,000 | 7.24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 51,560,789 | 16.57 | 51,560,789 | 14.40 | 21,060,789 | 5.88 | 17,901,671 | 5.00 |
依照本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债权人应分得股份的分配即将进行。本公司将依据《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