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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做P2P “钱景”后面藏风险 2014-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叶梦蝶 阮润生
证券时报记者 叶梦蝶 见习记者 阮润生 深圳高新投联手上市公司做P2P网贷之所以惹人关注,主要原因是涉及上市公司数量多达22家。事实上,该P2P平台“鹏金所”的操盘几乎完全由高新投旗下的创投业务机构来主导,上市公司与其说参与,不如说只是挂个股东名字。而背后更大的趋势是,随着P2P风生水起,银行、券商、担保公司、小贷公司、以及互联网巨头都在筹谋加入。 仅从担保公司来说,近期不少地方担保集团,甚至地方的担保协会都来深圳取经,预备将P2P业务公司注册在深圳。眼见合作的P2P公司做得风生水起,手握大量客户担保业务资源的担保公司也想要进入P2P行业。 大型担保集团本身就手握大量供应链金融资源,甚至产业链资源。而更为关键的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受到监管严格的限制。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得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得超过10倍。 上述规定显示,融资性担保公司只是作为银行和客户的中介,担保金额以及是否异地设立分公司都受到资本金的严格限制。本来不少P2P的业务都由担保公司介绍而来,现在看见草根P2P也能直接对接客户——不按银行的监管来,却干了银行干的事,担保公司自然心有不平。 要上线P2P网贷平台,融资性担保公司只需要将互联网前台的投资资金和后台原有的业务数据对接,快速实现市场占有并不难。这样一来,以关联的P2P平台的名义吸收存款和放贷,就都处于法不禁即可为的灰色地带。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担保公司成为小贷公司以外,又一窝蜂开设P2P平台的群体。而草根P2P虽然已经积攒了不少投资人,但是由于业务缺少优质借款人,同时筹建风控队伍也不容易,相比之下,担保公司转型做P2P反倒更有优势。 机遇也伴随着风险。由于对P2P的监管尚未摸索成型,P2P平台前端吸收大量来自互联网投资的资金,在放大杠杆的时候,一旦资金链断裂,便会出现关联风险。 近期融资性担保机构违规关联担保等问题引发多起风险事件。银监会牵头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针对一系列事件下发的《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违规关联担保有关风险的提示函》显示,这些风险大多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关联方通过另设理财类公司或P2P平台等方式向社会集资,再由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并将募集的资金用于关联交易或民间借贷等活动,因资金链断裂,巨额债务不能到期支付。而浙江省在去年底便发文严禁融资性担保机构控股或参股P2P网贷平台。 从目前来看,监管层是乐见P2P创新发展的,毕竟借用民间自发的力量,解决了不少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监管层既然将P2P归类于创新业务,监管上就不可能像传统机构那么严格,会留出鼓励发展的空间。而随着银行系、券商系等各路正规军的加入,示范作用已经显现。这些平台利率普遍较低,也拉低了P2P行业的整体利率,对规范行业来说是好事。这从连月来的利率下降就可见一斑,7月我国网贷综合利率下降至17.84%,告别了利率高企的“2”时代。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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