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12-0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29日,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垠日丰”)与上海诚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诚易”)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汇垠日丰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转让给上海诚易。2018年3月30日,汇垠日丰与上海诚易就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事宜进行补充约定,并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2018年8月9日,汇垠日丰与上海诚易就股份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时间进行了调整,并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018年7月17日、2018年7月27日、2018年10月15日公司分别收到汇垠日丰提供的《关于股份转让进展情况的告知函》。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30日、2018年3月31日、2018年7月18日、2018年7月28日、2018年10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收到汇垠日丰提供的《关于股份转让进展情况的告知函》,“2018年11月29日,汇垠日丰向上海诚易发送〈告知函〉,要求上海诚易按时履约并及时向汇垠日丰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截至目前,汇垠日丰尚未收到上海诚易依据相关协议须支付的款项。汇垠日丰将保持与上海诚易磋商沟通,明确协议转让交易事项结果后,及时告知贵司。”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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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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