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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7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接D5版)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中航工业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1、主营业务情况

中航工业主营业务涉及防务、民机、发动机、直升机、航电系统、机电系统、通用飞机、规划建设、贸易物流和金融控股等领域,系列发展各种用途的航空飞行器、航空动力系统、航空电子系统、航空机电系统等。

2、主要财务状况

中航工业成立于2008年11月6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中航工业2008年、2009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09年12月31日注12008年12月31日注2
总资产39,318,02531,450,327
净资产9,135,4777,976,161
资产负债率76.77%74.64%
项目2009年度注12008年度注2
主营业务收入17,087,18115,107,4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3,673395,065
净资产收益率5.73%4.95%

注1:2009年数据为该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该审计报告尚待有关部门最终批复。

注2:2008年数据为该年模拟合并财务数据,系假设2008年1月1日原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和原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已合并为中航工业。

(二)中航科工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1、主营业务情况

中航科工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航空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和改进;为国内外客户提供直升机、教练机、通用飞机、支线飞机;与国外的直升机制造商共同合作开发和生产直升机。

近年来,在中航工业的支持下,中航科工剥离旗下汽车及汽车发动机等相关业务,专注于航空产品及相关业务;并通过国际合作不断强化技术和管理。在直升机方面,中航科工生产多种系列机型产品,并与欧洲直升机公司、意大利阿古斯特公司、美国西科斯基公司、Embraer公司通过合作、合资等方式生产系列直升机、直升机零部件及涡扇支线飞机。同时,中航科工还在哈尔滨、南昌、景德镇建立了教练机与通用飞机的主要研发生产基地,并与空中客车公司等世界一流的航空产品制造商开展广泛的合作,合资建设空客A320系列飞机天津总装线项目、哈飞空客复合材料制造中心等。

2、主要财务状况

中航科工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总资产20,34423,28923,557
净资产4,6682,6603,725
资产负债率77.05%88.58%84.19%
项目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16,05716,76816,8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1-1,063-993
净资产收益率3.45%-39.96%-26.66%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2007年和2008年财务数据根据2009年年末口径重列。

(三)系统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1、主营业务情况

系统公司主要负责中航工业机载系统经营和发展,代表中航工业对机载系统单位的科研、生产、市场营销和服务等进行集中管理和经营,负责实施机载系统的战略管理、资产与投资管理、运营管理、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国际合作、协调及共享服务等的集中经营管理。

系统公司所研制、生产并销售的产品涵盖航天、通讯、汽车、微电子及工业信息化等多个领域,并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套系统、设备、软件信息化产品及服务,从而为航空、航天、兵器、船舶、电子信息防务提供相关配套产品及服务,其产品包括飞行器、发动机配套机载系统及设备、民用电子、汽车零部件及系统、智能系统及设备、机械制造设备、机电设备及系统、专用车、电动车、制冷系统、摩托车、电子元器件等。

2、主要财务状况

系统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25日,系统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中航工业,中航工业所从事的业务情况和财务状况见本节三、(一)。系统公司2009年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09年12月31日
总资产2,810,027
净资产738,773
资产负债率73.70%
项目2009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1,504,2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031
净资产收益率9.61%

注:以上数据为2009年模拟合并财务数据,系假设2009年1月1日系统公司已成立。

(四)汉航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1、主营业务情况

汉航集团系以航空机载设备、电子电测产品、工量具产品、汽车电子产品为主业的企业集团。近几年来,汉航集团的航空产品业务追踪并瞄准国外飞机的技术发展趋势和武器装备制造服务需求,发挥专业特长,满足了在研、在产的国防装备研制、配套需求。汉航集团的一次配套产品在航空装备配套方面占据重要地位,二、三次配套产品的应用领域广泛,形成了为整个行业配套的市场格局。

2、主要财务状况

汉航集团近三年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总资产310,237279,918244,345
净资产139,119124,685102,463
资产负债率55.16%55.46%58.07%
项目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144,929131,664124,9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3113,0309,868
净资产收益率7.71%10.45%9.63%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是否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近五年来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之情形。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一)中航工业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航工业组建方案,中航工业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国籍其他国家居留权
林左鸣党组书记、总经理中国
谭瑞松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中国
顾惠忠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
徐占斌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
吴献东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
耿汝光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
汤建国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中国
李玉海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
张新国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
高建设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
李方勇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二)中航科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姓名职务国籍其他国家居留权
林左鸣董事长中国
谭瑞松副董事长兼总裁中国
吴献东执行董事中国
顾惠忠非执行董事中国
徐占斌非执行董事中国
耿汝光非执行董事中国
张新国非执行董事中国
高建设非执行董事中国
李方勇非执行董事中国

陈元先非执行董事中国
王勇非执行董事中国
Maurice Savart非执行董事法国
郭重庆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
李现宗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
刘仲文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
李玉海监事会主席中国
汤建国监事中国
白萍监事中国
于广海监事中国
王玉明监事中国
王军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中国
李耀财务部副部长中国

倪先平副总裁中国
郑强副总裁中国
张昆辉副总裁中国
刘春晖副总裁中国
田学应副总裁中国
闫灵喜秘书中国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三)系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姓名职务国籍其他国家居留权
张新国董事长中国
倪先平董事中国
刘春晖董事中国
李红旗董事中国
张东红董事中国
孙聪董事中国
杨伟董事中国
郑晓沙监事会主席中国
臧峥监事中国
朱建设监事中国
徐志勇职工监事中国
裘忠侯职工监事中国
卢广山董事、总经理中国
田学应职工董事、副总经理中国
吕伟加副总经理中国
韩晓阳副总经理中国
汪晓明副总经理中国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四)汉航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姓名职务国籍其他国家居留权
张晓军董事长、总经理中国
罗宝军副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
马义利董事、副总经理中国
康学军董事、副总经理中国
杨立哲董事、副总经理中国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的情况及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的情况及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如下:

(一)中航工业

1、中航工业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的情况

中航工业(包括其控股的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及股票代码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000738)75,923.8580.53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90)9,121.2070.77
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1.HK)39,570.9158.77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000768)141,391.8457.07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357.HK)283,530.6056.70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600316)19,868.0256.3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600178)25,189.3054.51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600893)28,994.3153.22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391)6,811.4751.88
10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600765)26,896.8851.86
11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0523)14,808.6751.28
12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000043)11,147.3650.14
13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38)16,885.6550.05
14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0050)26,197.6845.62
15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79)11,603.5343.34
16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026)11,141.5544.69
17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002419)15,812.8539.52
18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32.HK)189,555.9039.87
19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13)4,856.5637.79
20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002163)8,915.9833.28
21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600760)4,214.2515.44

2、中航工业(包括其控股公司)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中航工业(包括其控股的公司)直接、间接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金融机构名称持股数额/出资金额持股比例(%)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132,587万元100.00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000万元100.00
江南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1,740万股72.47

(二)中航科工

1、中航科工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的情况

中航科工(包括其控股的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及股票代码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600178)25,189.3054.51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38)16,885.6550.05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600316)19,504.9655.29

2、中航科工(包括其控股公司)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三)系统公司

1、系统公司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的情况

2、系统公司(包括其控股公司)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四)汉航集团

1、汉航集团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的情况

2、汉航集团(包括其控股公司)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七、本次收购中各收购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收购中,收购人中航工业为中航科工、系统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汉航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中航科工、系统公司、汉航集团同受中航工业控制,属于《收购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和“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之情形。各收购人一致行动关系的构成见本节之二、(一)。

2010年6月1日,收购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当该协议生效后,中航工业、系统公司及汉航集团作为中航电子的股东,在行使股东提案权、表决权时,均将与中航科工的意见保持一致,按照中航科工的意见行使相关股东提案权、表决权;如中航工业、系统公司及汉航集团将所持中航电子的全部或部分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均将确保受让方与中航科工保持一致行动,并签署书面承诺或与中航科工达成一致行动协议;经中航科工书面同意,中航工业、系统公司及汉航集团可以在限售期后将其所持有中航电子的全部或部分股份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但减持后各方持有中航电子的总股份数应不低于其股本总额的51%。根据《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该协议在经各方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生效且完成,以及中航科工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低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0%的情况下生效。

本次收购系中航电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一部分,收购人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临时保管各自持有的中航电子的股票。收购人一致行动的目的见第二节之二。

中航科工、系统公司、汉航集团以书面形式约定由中航工业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和报送收购报告书及摘要,并依照《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同意授权中航工业在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盖章。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决定

(一)本次收购已履行的程序

1、中航科工董事会于2010年5月31日做出决议,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2010年6月1日,中航电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的预案及相关事宜。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3、中航工业总经理办公会于2010年6月30日做出决议,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4、系统公司的股东中航工业于2010年6月30日做出股东决定,批准系统公司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5、汉航集团的股东通飞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做出股东决定,批准汉航集团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6、2010年7月5日,中航电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重组后新增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项意见。

(二)本次收购尚须履行的程序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2、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交易;

3、中航科工独立股东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且非关联股东同意中航工业、中航科工、系统公司、汉航集团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6、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中航工业、中航科工、系统公司、汉航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

(一)通过专业化整合形成新的航电业务体系

将中航工业下属航电业务板块主体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从而有效推动航电业务板块科研及生产的整体能力和资源的整合,解决重复投资与分散投资的问题,提高资源利用率,建设适应未来发展的航电业务新体系。

(二)构建航电业务全产业链、价值链

本次资产注入后,上市公司将建立和完善航电专业体系,构建航电板块的产业格局,形成全价值链的整体竞争能力,推动航电产品在航空、非航空等领域的良性快速发展和航电技术向其他领域拓展的协调发展,进而带动航电产业的跨越发展。

(三)有效提升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通过本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上市公司得以整合航电板块主体资产的技术资源、市场资源、以及优秀的人才资源;丰富产品类型、延伸产业链条、形成协同效应,增强抗风险能力,巩固并提升市场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四)实现协同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航工业体系内原本分散的航电企业将实现整合,在上市公司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创建统一战略、统一行动、统一力量的新体制,并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结构调整,实现系统协同、资源协同和行动协同。

(五)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推进与社会资源相结合,加强国际合作,实现航电产业国际化发展。

三、收购人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拟认购的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外,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一)本次收购前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484,625,174股,其中,中航工业直接持有74,625,174股,占总股本的15.40%;通过中航科工间接持有241,987,957股,占总股本的49.93%;通过航空供销公司间接持有571,204股,通过民机公司间接持有185,629股;中航工业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17,369,964股,占总股本的65.49%的股份。中航工业为中航电子的实际控制人,中航科工为中航电子的控股股东。

(二)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收购人以其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根据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55,240万元,标的资产之转让价格为255,240万元。标的资产之转让价格将参照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标的资产的评估确认值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7.58元/股为基础,以7.58元/股与以停牌期间上海证券综合指数同期涨幅而溢价确定的价格(=7.58*[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五次会议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海证券综合指数收盘价/中航电子股票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海证券综合指数收盘价])两者孰高的原则,最终确定为7.59元/股。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和发行价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经备案的评估值÷发行价格。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中航电子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约为3.36亿股(最终数量根据标的资产经备案的结果确定,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收购前本次收购后
股票数量(股)持股比例股票数量(股)持股比例
中航工业74,625,17415.40%75,972,2679.25%
中航科工241,987,95749.93%365,590,73944.54%
系统公司152,749,80818.61%
汉航集团58,584,2847.14%
航空供销公司571,2040.12%571,2040.07%
民机公司185,6290.04%185,6290.02%
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167,255,21034.51%167,255,21020.37%
合计484,625,174100.00%820,909,141100.00%

本次收购成功之后,收购人将依据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使股东权利,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其他股份表决权的行使。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资产受让方为中航电子;资产转让方为中航工业、中航科工、系统公司、汉航集团。

2、标的资产

(1)中航工业持有的千山航电3.56%的股权;

(2)中航科工持有的兰州飞控100%的股权、凯天电子86.74%的股份;

(3)系统公司持有的华燕仪表12.9%的股权、宝成仪表100%的股权、太航仪表100%的股权;

(4)汉航集团持有的华燕仪表67.1%的股权、千山航电96.44%的股权。

3、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标的资产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2)新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由于上市公司股票于2009年4月10日起停牌,并于2009年5月11日暂停上市,故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即为2009年4月10日前20个交易日。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不低于7.58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将随之进行调整。

(3)新发行股份数量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和发行价格确定。

4、认购方式、支付方式

采取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发行股票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中航工业、中航科工、系统公司、汉航集团以标的资产认购的本次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

5、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本次交易的各方约定于交易交割日办理标的资产交割的手续。各方尽一切努力于交割日后180日内完成所有于交易交割日未完成的本次交易事项及程序。

6、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资产的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当月月末期间产生的盈利、收益或亏损及损失等净资产变化由中航电子享有或承担。

7、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购入公司的现有人员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继续保留在购入公司,目前存续的劳动关系不变更,除非相关方另有约定,由购入公司继续承担该等人员的全部责任。购入公司的现有人员原则上将随购入公司进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身份转换问题。

8、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中航工业、中航科工、系统公司、汉航集团及中航电子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需履行的下述批准程序已全部履行完毕:

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航电子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中航电子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中航工业、中航科工、系统公司、汉航集团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航工业、中航科工、系统公司、汉航集团依据其章程规定履行完毕适当的内部决策程序,且中航科工符合上市地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航科工独立股东的批准;

③国务院国资委对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予以备案,并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④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⑤中国证监会豁免中航工业、中航科工、系统公司、汉航集团对中航电子的要约收购义务。

9、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约定的生效条件外,就本次交易,重组协议未附带其他保留条款或前置条件。

10、违约责任

中航工业、中航科工、系统公司、汉航集团同意就其中的一方或几方违反重组协议,及/或在中航电子已完全履行协议项下义务及所作保证及承诺的条件下遭受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任何收购人作为非责任方的不当诉讼而直接或间接承担、蒙受或向其提出的一切要求、索赔、行动、损失、责任、赔偿、费用及开支,收购人中的一方或几方根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分别向中航电子作出赔偿,以免除中航电子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合计为255,240万元,标的资产之转让价格为255,240万元。标的资产之转让价格将参照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标的资产的评估确认值确定。

2、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以中航电子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中航电子股票交易均价7.58元/股为基础,以7.58元/股及停牌期间上海证券综合指数同期涨幅而溢价确定的价格(即7.58元/股×[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五次会议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海证券综合指数收盘价÷中航电子股票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海证券综合指数收盘价]=7.59元/股)两者孰高为原则确定,最终确定为7.59元/股。

3、中航电子本次向收购人发行的股份数为336,283,967股,其中向中航工业发行1,347,093股,向中航科工发行123,602,782股,向系统公司发行152,749,808股,向汉航集团发行58,584,284股。各方同意,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将根据评估确认值和发行价格最终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标的资产的评估确认值÷发行价格。若依据上述公式确定的发行股份的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其中不足一股的余额由中航电子以现金分别向收购人中的相关方支付。

4、收购人向中航电子承诺,若由于交割日前发生之事实(无论是否披露),而导致购入公司的资产存在重大瑕疵并因此给中航电子造成实际损失的,于交割日后,中航电子知悉该事实后应先促使购入公司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并取得相关救济,若相关救济不足以弥补中航电子实际损失的,收购人中的相关方应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持有购入公司股权的比例分别向中航电子承担差额部分。

5、收购人向中航电子承诺,就购入公司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收购人将分别努力促使购入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割日前取得该等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若购入公司未能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割日前取得该等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因此给中航电子造成损失的,收购人中的相关方应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持有购入公司股权的比例分别承担中航电子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三、本次收购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条件外,本次收购无其他附加条件,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

四、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情况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1471号审计报告,华燕仪表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0年1-4月2009年度2008年度
营业收入8,29023,33720,335
利润总额1,3452,792-9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952,785-158
项目2010年4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40,15037,76735,7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93317,64017,122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1475号审计报告,千山航电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0年1-4月2009年度2008年度
营业收入6,05922,97723,519
利润总额4311,716-1,0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11,657-929
项目2010年4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58,73657,93854,9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76323,08723,265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1473号审计报告,宝成仪表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0年1-4月2009年度2008年度
营业收入18,96266,21853,660
利润总额6607,9817,2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57,0296,914
项目2010年4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
总资产129,205123,48288,8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3,92341,03629,851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1477号审计报告,太航仪表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0年1-4月2009年度2008年度
营业收入8,73032,33326,086
利润总额1,2203,1906,3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42,7754,697
项目2010年4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
总资产76,69677,67872,0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57227,58723,457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1483号审计报告,凯天电子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0年1-4月2009年度2008年度
营业收入13,48438,64851,225
利润总额1,7095,9849,5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354,8848,137
项目2010年4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
总资产112,436109,71196,1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6,52449,76345,775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1469号审计报告,兰州飞控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0年1-4月2009年度2008年度
营业收入5,48526,72825,087
利润总额-1,1762,6272,8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92,4562,646
项目2010年4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
总资产62,71063,36256,6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7,85127,22925,609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定价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中同华评估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准。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0)第142-1、142-2、142-3、142-4、142-5、142-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0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按购买权益比例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共计255,240万元,同口径下的对应的标的资产母公司报表净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189,932万元,评估增值率为34.38%。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项目账面净值评估值增加值增值率(%)
华燕仪表资产总计39,86844,8614,99312.53
负债总计19,87219,87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9,99524,9894,99324.97
千山航电资产总计58,43162,4504,0196.88
负债总计33,72933,72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4,70128,7204,01916.27
宝成仪表资产总计120,337140,98220,64417.16
负债总计77,20977,205-4(0.0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43,12963,77720,64847.88
太航仪表资产总计76,69695,06218,36523.95
负债总计46,12546,12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30,57248,93718,36560.07
凯天电子资产总计108,259128,94020,68119.10
负债总计53,28653,305190.0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54,97375,63520,66237.59
兰州飞控资产总计62,71063,0683580.57
负债总计34,85934,85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7,85128,2093581.29

五、本次收购所涉及股权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

收购人本次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自该等股份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除上述情况外,收购人在本次收购中所涉及的股权不存在其他被限制权利的情况。

第四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五节 收购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

收购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西省景德镇市新厂东路208号
股票简称*ST昌河股票代码600372
收购人名称3、中航系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注册地3、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3号6区128号三层;

4、陕西省汉中市劳动东路三十三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

中航科工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中航工业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否 □

21家

收购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

21家

收购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收购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收购前,中航工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317,369,964股,合计持股比例:65.49%。
本次收购股份的数量及变动比例根据标的资产评估值和发行价格,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336,283,967股,合计持股比例增加14.14%(最终数量根据标的资产经备案的结果确定,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收购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拟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外,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收购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 否 √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6、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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