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7月6日
(2)召开地点: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万建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74,229,8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4,876万股的31.75%。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74,229,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安庆南风日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174,229,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三:《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西安南风日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联股东文琳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174,207,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四:《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风集团山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174,229,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五:《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南风日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174,229,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六:《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同庆南风洗涤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联股东朱奇立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174,213,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七:《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同庆南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联股东朱安乐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174,217,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八:《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衡阳南风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174,217,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九:《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天津市南风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为其信用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74,217,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水泉李雅翠
3、结论性意见: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认为,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