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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彩虹精化股票代码00225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金红英王云
电话0755-332368380755-33236829
传真0755-332368660755-33236866
电子信箱dongsh@rainbowvc.comdongsh@rainbowvc.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24,944,566.80182,966,667.737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1,250,277.44762,887.323,996.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1,105,795.21880,538.013,432.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828,850.5325,552,955.34-77.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024,9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0024,9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69%0.17%6.5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635,703,046.45792,819,564.53-19.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76,148,228.29451,161,950.855.54%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3,82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9.15%122,616,0000质押122,000,000
深圳市华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66%17,739,0000质押15,000,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其他3.86%12,074,0000  
黄义香境内自然人1.73%5,410,0000  
汤汇海境内自然人0.54%1,700,0000  
曾志新境内自然人0.42%1,300,9460  
桑苗芬境内自然人0.42%1,300,0000  
李肇元境内自然人0.35%1,092,9040  
叶宇琼境内自然人0.35%1,092,1000  
冯正光境内自然人0.35%1,091,50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境内非国有法人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复苏乏力,中国经济增速回落,人民币不断升值,人口红利慢慢消失。在此宏观经济环境下,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坚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不断开拓市场,改善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494.46万元,较上年同期18,296.67万元增加14,197.79万元,增幅77.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25.03万元,较上年同期76.29万元增加3,048.74万元,增幅3,996.32%。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环保材料行业

公司坚持推行“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突破原有行业局限,科学延伸产业链,推进产学研合作,实现资源整合,产业升级,有十几项新产品投放市场。

公司十分重视公司品牌的培育,在积极拓展市场的同时,大力加强自身品牌形象的建设。报告期内,通过项目发布会、产品招商会、参加国内外专业展览等形式,扩大公司品牌知名度、提升品牌形象。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确定的新市场、新产品、新方法为营销突破点,重点做好重点市场布局、整合销售队伍、高端产品突破、聚焦核心客户等四大工作,优化重点市场布局,完善营销体系,构建了高效优质的服务体系,加强对终端的掌控,聚焦核心客户的培育和管理,帮助经销商成长,通过服务提升获得客户和市场认可。通过以上系列工作,公司销售业绩提升已初显成效。

公司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入手,依靠科技创新,坚持效率提升与节能环保相并重,着力加快技术进步和挖潜改造步伐。强化计划管理,通过产能提升、库容扩充、行业内资源整合,迅速解决公司渠道需求产品供应。

2. 生物新材料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前期筹建工作,实现了核心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团队引进和整合,设备设施采购与安装调试、生产厂房的装修改造、国内外市场准入体系所涉及专业检测与认证、专业模具开发设计以及生产、技术、营销、质量、服务等体系的建立,已具备规模化生产的条件和能力。

建立了技术研发体系,筹建了研发与检测中心,自主开发的淀粉基、PLA、PBS生物降解塑料技术,产品通过了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美国FDA及欧盟EC的检测,已具备行业先进技术水平,已有三项发明专利正在申报中。公司与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正在联合筹建“生物降解材料实验中心”。

通过营销团队的组建及营销体系的建立,目前产品已销往欧洲、北美洲、亚洲等海内外市场,同时已与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进行业务洽谈,将为国际知名企业、顶级赛事、政府采购等提供产品,相关产品已获得买方确认,具体合作事宜正在积极推进中。

公司生产工艺先进,生产设备有较高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具有国内名列前茅的生物降解材料制品生产能力。

3、室内空气污染治理与净化行业

报告期内,格瑞卫康以“专业创造好空气”作为品牌定位,在空气污染治理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知名度。

公司在完善原有技术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建成了具备国内先进水平的空气污染治理检测实验室,已有多项新产品完成了设计和样品试产与检测,即将投放市场。

公司通过对商业模式和营销体系的调整与创新,充分利用品牌知名度、市场影响力、技术与产品的优势,加大了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方案的推广力度。

公司与华为、阿里巴巴等知名企业合作,对其集团总部和主要办公场所实施了空气污染治理工程,获得了上述企业的好评和认可;与广田股份等多家知名装饰装修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推广室内空气污染零超标治理方案,将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合作方业务提升和扩大,相关业务将在合作方承接的公共商业设施、星级酒店、精装修住宅等领域广泛展开;与国际知名酒店管理公司达成共识,将室内空气污染零超标列入其酒店管理标准,共同拓展空气污染治理业务;与多个品牌汽车制造厂商、4S店洽谈合作,开拓汽车车内污染专项治理;与某知名汽车厂商合作研发国内首款装备专业空气净化设备的商用车辆,相关净化设备的设计与样品已获双方共识;与某知名电子电器企业合作,通过品牌叠加,推广新产品,进一步拓展空气污染治理市场。

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全面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未来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没有变更,新彩公司由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子公司,其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201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放弃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议案》,公司同意新彩公司增资扩股并放弃其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原持有新彩公司50.2%的股权,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新彩公司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转变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2013年5月15日,新彩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增资扩股等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彩公司自2013年6月份开始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

2、2012年11月,公司与汇海同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向汇海同舟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纳尔特保温52%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上述协议经彩虹精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12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

由于汇海同舟收购纳尔特保温后,为了避免与彩虹精化发生同业竞争,纳尔特保温将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人员清退,而根据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员工的补偿问题,彩虹精化与纳尔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进一步的协商,从而导致汇海同舟延迟支付了上述股权转让款项。截止2013年5月28日,公司收到汇海同舟支付的上述股权转让款的55%,计人民币6,050万元,纳尔特保温从2013年6月开始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健

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3-044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8月19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3年8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3年8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整改报告>的议案》;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整改报告》具体详见刊登于2013年8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了销售客户结算方便和银企战略合作,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情况如下:

原在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0392518000120109007833),变更到华夏银行大中华支行(账号为10853000000145767)。

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将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3-045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8月19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江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整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更正事项的整改报告及各项整改措施切实可行,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3-047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7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76,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6,292,774.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50,027,225.77元,并于2008年6月1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9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08]97号验资报告审验。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50,027,225.77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4,910,685.59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2,265,758.39
归还募投项目“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资金-67,482,400.00
本年半年度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27,327.20
本年半年度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11,808,368.5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76,924,908.77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三个专项账户。

截止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账户类别账号金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活期户33704010010006674128,941.85
6个月定期存款33704010020002634627,700,000.00
建设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活期户4420156640005251009649,169,232.48
6个月定期存款442015664000490090490.00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活期户0039251800012010900783326,734.44
6个月定期存款003925180001205010027900.00
合计  76,924,908.77

2008年7月16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泰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09年3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将原开设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然支行及平安银行深圳天安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取消,分别转存入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并于2009年5月18日、2009年6月3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5,002.72本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7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748.24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491.0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7.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半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半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12,065.6512,813.327.644,220.7832.942015.06.30-不适用
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8,473.008,473.005.092,270.2926.792015.06.30-不适用
新建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7,495.91----已变更-不适用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390.002,390.00---2015.06.30-不适用
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6,748.24-6,748.24--已转让-370.23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0,424.5630,424.56-6,735.516,491.07---370.23--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30,424.5630,424.56-6,735.516,491.07---370.2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

截止2013年6月30日,该“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已转让给深圳市汇海同舟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012年11月12日,公司与深圳市汇海同舟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向汇海同舟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52%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同时公司和汇海同舟约定,公司为纳尔特保温提供的人民币4000万元财务资助及未结算利息合计人民币44,128,431.51元由汇海同舟偿还。

2013年5月28日,公司收到汇海同舟支付的上述股权转让款的55%(人民币6,050万元)、财务资助及利息还款(人民币44,128,431.51元),合计人民币104,628,431.51元。由于公司最初投资“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时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48.24万元(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2009-034),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将人民币6,748.24万元,归还到原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2013-032)。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2010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0年4月23日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将“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和“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虹彩所在地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生产基地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彩虹所在地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精细化工区A2地块。

3、2010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和“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精细化工区A1地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由于“新建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已变更为“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实施方式由企业自建变更为收购股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08年7月10日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预先向“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及“新建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投入资金3,456.70万元,全部用于购置项目用地。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经2008年7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上述自有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8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2年9月6日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3年3月4日公司已将人民币8,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3年2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与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四、募集资金变更项目的情况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截止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本年半年度实际投入金额(2)实际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截止期末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新建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6,748.246,748.24-6,748.24--已转让-370.23
合计 6,748.246,748.24-6,748.24-- -370.23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决策程序: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3、信息披露情况:相关变更信息已及时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予以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公司最初投资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时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48.24万元(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2009-034); 2013年5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款项6,748.24万元人民币归还到原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2012-067和2013-03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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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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