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0年06月11日召开的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6月12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9,809,4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4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99,809,40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79,771,29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0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07月15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0年0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10年07月1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0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0年07月15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转增(股)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99,809,409.00 | 74.99 | 59,961,881.00 | 359,771,290.00 | 74.99 |
1.国有法人持股 | 136,207,600.00 | 34.07 | 27,241,520.00 | 163,449,120.00 | 34.07 |
2.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56,848,809.00 | 39.23 | 31,369,761.00 | 188,218,570.00 | 39.23 |
3.内部职工股 | 6,753,000.00 | 1.69 | 1,350,600.00 | 8,103,600.00 | 1.69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00,000,000.00 | 25.01 | 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25.01 |
三、股份总数 | 399,809,409.00 | 100.00 | 79,961,881.00 | 479,771,290.0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479,771,290股摊薄计算,2009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6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下江北
咨询联系人:程全、陈执刚、唐华
咨询电话:0831-3608918
传 真:0831-3607026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