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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7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ST长信 编号:临2010-021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4月15日出具的(2006)西执证字第15-13号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西安市钟楼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钟楼支行)原借款2700万元(期限2004年12月28日至2005年10月28日),陕西人达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人达)以其持有的林地使用权及地面附属物为公司提供担保。由于公司未及时还款,农行钟楼支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1月6日(2006)西中法执证字第15号民事裁定书:公司原位于碑林区金花北路乙11号面积为2733平方米房产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后经公司多方协商,2006年5月12日,公司与陕西人达约定对贷款本息按照1:2的比例分别偿还,即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陕西人达偿还借款本金18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现公司与农行钟楼支行达成一致,公司已偿还农行钟楼支行500万元人民币,经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西执证字第15-13号《民事裁定书》,上述(2006)西中法执证字第15号民事裁定书终结执行。公司还款义务终结。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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