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来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启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2009.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1,888,433,846.67542,724,815.55247.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596,572,601.35325,295,242.08390.81%
股本(股)173,800,000.00130,000,000.0033.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9.192.50267.60%
 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236,762,707.0047.49%624,890,780.2858.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402,212.947.84%73,030,352.2736.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0,925,577.7043.9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417.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0.00%0.563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0.00%0.5630.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9%34.67%20.18%-10.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90%-33.43%20.30%-4.4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096,593.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45,739.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796.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4,183.46 
所得税影响额38,562.71 
合计-425,678.5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5,88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44,17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09,73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58,538人民币普通股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458,11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成份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5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438,62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81,240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72,400人民币普通股
陈星365,500人民币普通股
杨秀清363,453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减少103.07%,减少2,133万元;主要是本期较上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增加 5937.75%,增加118,565万元;主要是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香港立讯,实际控制人王来春、王来胜2.公司股东资信投资、富港电子3.公司董监高且持有资信投资股份的人员2.公司股东资信投资、富港电子已经出具承诺函,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持有的立讯精密股份,也不由立讯精密回购该部分股份。

3. 公司董监高且持有资信投资股份的人员:刘娜、王斌、易立新、张立华、丁远达、陈朝飞、李晶已经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资信投资股份,也不由资信投资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立讯精密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资信投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资信投资股份。

严格履行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50.00%~~70.00%
2009年度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4,122,785.95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