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0年11月18日召开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第8项中关于募集资金数额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500万股(含4,500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
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500万股(含4,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50,000万元"。
根据上述方案调整情况,将原《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所对应的募集资金条款进行相应修改。本次修改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重大调整。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12月6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 年1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12月5日15:00 至2010 年12 月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30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主持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王江安先生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1月30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6人,代表股份131,606,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87%。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0,282,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4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24,3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4314%。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单位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1,561,1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4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1,561,6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1,561,6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3)发行数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1,561,6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1,560,7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4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1,561,6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6)限售期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1,561,6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7)上市地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1,561,6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8)募集资金用途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1,561,6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1,561,6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1,561,6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修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1,561,1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弃权2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四、《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1,561,1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弃权2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五、《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1,561,1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弃权2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1,561,1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弃权2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朱金宏律师和 李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