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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打包发行淡出监管层视野业内人士认为,发行时点自选会否导致扎堆上市待观察 2013-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胡学文
证券时报记者 胡学文 打包发行、集中上市也是业内就新股改革提及较多的创新建议之一。诸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一直都是打包发行上市建议的支持者。在他们看来,通过打包发行一方面可以降低新股“三高”发行,抑制炒新;另一方面也有望在积极效应逐步显现后,新股发行价格降低从而为二级市场腾出空间。 证券时报记者在今年初与某业内权威人士交流时也了解到,监管层对创业板先行试点打包发行、集中上市持一定的认同态度,认为创业板如果采取该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新股“三高”发行问题。“多只新股打包发行、集中上市或可出现差异性结果,有利于价值发现机制的形成,对投资者来说一次可以选择的新股多了,或许对抑制炒新也有一定作用。”该业内人士如此表示。 据悉当时监管部门曾专门组织讨论,有私募机构还就实操问题提出建议,一旦打包发行,对询价机构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短时间内需要更多时间、人力精力去消化和分析多家公司,有一定难度,提议拉长询价时间区间等配套政策来应对解决。 今年上半年,关于创业板有望试点打包发行、集中上市的消息可谓甚嚣尘上。不过,在6月份发布的新股发行改革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打包发行、集中上市的提法却没有出现。“打包发行确实年初时提过,会里也准备采用的,后来改革意见出来又被否定了。”有熟悉情况的人士对此表示。 业内猜测,出现这一变化的原因或许可在上述新股征求意见稿中窥见一二。征求意见稿中表示,“发行人通过发审会并履行会后事项程序后,中国证监会即核准发行,新股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放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至12个月”。 业内人士认为,正是因为上述“新股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的表述,所以没有必要再特别提出打包发行。如果1年内自由选择时点的做法成行,即意味着新股发行节奏不受监管部门调控,那么发行人自然都会希望选择市场好的时点发行,避免时点不好的时候发行,由此打包发行、集中上市自然形成。 “行政调控的结果是打包发行,发行人自主选择的结果可能会出现‘扎堆’发行,这种情况是否会需要调控有待观察。”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关切。 业内看来,在国内发行审批制的背景下,加之对新股屡次暂停发行的担忧,拟上市企业能拿到批文一般都会第一时间发行上市,对于时间窗口的选择考虑不会太多,因此发行人自主选择发行时点的政策很可能在施行开始阶段难以落地。建议监管部门可以在出具核准发行通知书环节适当把握节奏,减少发行人“扎堆”发行现象的发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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