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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2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家福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7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与海南航空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加的议案; 关联董事何家福、李少飞回避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海南航空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加的议案》(详见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 2、关于与北京海航珺府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201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超额的议案; 关联董事何家福、李少飞回避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北京海航珺府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201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超额的议案》(详见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3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南航空2013年度关联交易 超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1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梳理,2013年度公司与海南航空及下属企业(含委托管理航空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08亿元,较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披露的预计金额3亿元超出0.08亿元。 一、2013年预计金额与实际执行情况对比表
注:包括海南航空及下属企业(含委托管理航空公司) 二、超额关联交易的原因 2013年度,因海南航空及旗下航空公司新线路的不断开通以及民航客流量持续增长,公司向其提供的实际配餐量随之增加,致使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 三、超额部分的定价依据及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均为公司向海南航空及其旗下航空公司提供配餐及有关服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严格依据市场规则公允定价,该关联交易未导致资金占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超额部分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4年4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南航空2013年度关联交易超额的议案》。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何家福、李少飞回避表决,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3年度公司与海南航空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事宜,经认真审查,该等交易为日常经营性交易,符合双方签订的《配餐服务框架合同》的约定,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4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海航珺府投资有限公司 及其他关联方2013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超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13年度与北京海航珺府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发生金额详见下表(单位:元)
其中,北京海航珺府投资有限公司和金鹿公务航空有限公司发生的金额,其他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多家关联方累计发生的金额均超过300万元,且超过上一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0.5%,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金额为1732万元,低于3000万元,且低于上一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超额的原因 2013年度,因北京海航珺府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向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数量增加,且零星采购的关联方增多,导致合计数增大,达到须披露的标准。 三、定价依据及定价原则 该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向北京海航珺府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发生提供配餐及有关服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严格依据市场规则公允定价,该关联交易未导致资金占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4年4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海航珺府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201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超额的议案》。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何家福、李少飞回避表决,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3年度,北京海航珺府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须披露的标准。经认真审查,该等交易为日常经营性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所涉及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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