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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律师亲述绿大地案背后故事受理过程曲折彰显股市维权不易 2014-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许峰
6月16日,笔者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投资者起诉绿大地证券虚假陈述案将于7月1日开庭。根据法院通知,此次开庭,法院将从每位原告代理律师代理的诸多案子中选择其中一件,并非目前已经受理的全部案件开庭。据笔者估计,此次开庭的案件大约会有5至6件,分别来自不同的原告代理律师。 根据绿大地于6月11日发布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截至2014年6月11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投资者提起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案件共计57件,索赔总标的额为686.21万元。 目前,笔者带领的律师团队共计代理近30位投资者的起诉,其中22个案件已经获得法院受理,上述案件索赔标的约为200万元。其实,前来咨询笔者的投资者也很多,尤其在2011年到2013年期间达到近数百位。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股民似乎没有那么强烈的维权意识了。出于工作本身的需要,笔者近期还会通过各种形式提醒投资者参与维权。 受理案件一波三折 2013年4月11日,笔者代理的首批绿大地投资者起诉,在昆明中院现场向法院提交的材料。此后一年间,法院一直没有受理案件。2014年4月,法院通知,开始受理投资者起诉绿大地的系列案件。速度之快,让笔者颇为意外。 至于为何会拖了一年之后,突然加快受理速度,并且这么快就排期开庭,目前还不得而知。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收到材料后7日内要么受理,要么通知补充材料,要么裁定不予受理。作为原告代理律师也很无奈,昆明中院提出需要请示云南高院,云南高院答复该类案件不需要请示,直接受理即可。这些曲折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当前的投资者维权现状。当然,2014年4月昆明中院开始受理索赔案件,后续的起诉受理也没有障碍,尤其在立案之后迅速排期开庭,可算是投资者的福音。 投资者获赔有“兜底” 从公开信息来看,投资者起诉绿大地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应该是昆明中院受理的第一例证券民事赔偿案件。2010年到2013年期间,该案影响巨大,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等均对绿大地造假欺诈上市进行了报道。2012年初,笔者在事务所接受了中央电视台二套对该案件的采访。 据悉,绿大地现大股东云投集团已承诺,如判赔偿投资者,将推动原控股股东何学葵通过对上市公司绿大地的借款,以及何学葵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赔偿。且如果赔偿不足,云投集团补足后会再向有责主体追偿,绿大地本身没有赔付压力。笔者看来,如果身在囹圄的何学葵等人积极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可以能有效地获得减刑资格,因此,投资者提起索赔后得到妥善解决的可能性非常大。 将何学葵列为共同被告 需要特别通报的是,笔者代理的22个案件,除了将上市公司绿大地作为被告外,还将绿大地前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以及前财务总监蒋凯西作为了共同被告。据了解,目前何学葵及蒋凯西均在云南的监狱内服刑。他们是否会出席7月1日的庭审,还有待观察。当然,不排除他们会亲自出庭,并在法庭上表示愿意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态度。 作为代理投资者维权案件多年的律师,笔者认为,何学葵等主体有必要承担虚假陈述、欺诈发行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投资者维权亦需要兼顾上市公司原股东及现股东的利益。 2013年4月,在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后,笔者和另外一位律师专门去位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绿大地公司进行了沟通。笔者见到绿大地董事会秘书谭先生,对于起诉相关的多个事项做了沟通。后在2014年初,谭先生根据法院的要求同笔者通过电话,应该说处理该案的大方向是没有问题。如果有争议,笔者估计会在具体的细节问题上。目前距离开庭不到半个月时间,作为原告代理律师,也没有收到绿大地方面的证据材料以及答辩意见,估计只有在7月1日的法庭之上才能知晓绿大地的态度。 目前笔者继续征集绿大地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征集日期截至2015年4月初。笔者再次重申,符合起诉条件的投资者范围:首先,在2011年3月18日前买入,2011年3月1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绿大地股票的投资者;其次,在2010年3月18日前买入,2010年3月1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绿大地股票的投资者。 (作者单位: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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