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4-038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2014年6月) 依据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6,800万股为基数,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5股,共计转增股本6,700万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33,5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变动为:人民币3.35亿元。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公司《章程修订案》,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亿元。 现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5亿元。 公司《章程》其余内容维持不变。本次《章程修订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有权审批机关办理《章程》备案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0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4-039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有连带责任。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通知于2014年6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6月19日在公司301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另外,独立董事梁侠女士因公务原因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甘勇明先生代表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陈大路先生因公务出差原因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甘兆胜先生代表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同意依据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6,800万股为基数,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5股,共计转增股本6,700万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33,5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变动为:人民币3.35亿元,将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亿元。修订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5亿元。 公司《章程》其余内容维持不变,全体董事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有权审批机关办理《章程》备案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修订案(2014年6月)》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全文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审议《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本议案. 决定于2014年07月09日15:00-16:00在公司301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与《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0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4-040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有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14年07月09日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4年07月09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发路65号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301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07月02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将需要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列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14年07月0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07月03日、04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发路65号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07月04日下午4点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丽秋 周小容 联系电话:0755-27749423-105 传 真:0755-27746236 地 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办龙发路65号 邮编:518109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6月19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4年07月09日召开的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4-041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有连带责任。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06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06月19日12:00-12:30在公司301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雪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2、2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依据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6,800万股为基数,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5股,共计转增股本6,700万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33,5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变动为:人民币3.35亿元。同意将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亿元。修订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5亿元。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其余内容维持不变,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有权审批机关办理《章程》备案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修订案(2014年6月)》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全文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06月1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