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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5-047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要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12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3月1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14号)。经公司确认本次停牌的重要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于2015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201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5年4月3日、4月10日、4月17日、5月4日、5月11日、5月1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以及2015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公司原计划争取于2015年5月2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现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特向深交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亚夏债,债券代码:112133)不停牌。 公司股票自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目前正在抓紧对重组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重组工作在进一步推进中,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公司预计于2015年6月26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该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直至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后恢复交易。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5-051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2015年2月16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组相关文件的审查意见对重组预案等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并对外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6日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全部完成以后及时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确定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的具体时间。 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之"重大风险提示"和"第七节、本次交易的报批事项及风险提示"中对有关风险因素进行了详细说明,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预案中相关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公司董事会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目前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艾迪西 公告编号:2015-049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其实施距离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1,77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09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浙江省玉环县机电工业园区证券投资部 2、咨询联系人:申亚欣、罗蓉 3、咨询电话:0576-87298766-8011 4、传真电话:0576-87298758 六、备查文件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5月22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21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公司明确该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抓紧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尚无明确结果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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