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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6-052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6-06-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接受光大金控(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北支行发放金额为4,4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11个月,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接受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渤海银行北京分行发放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金科鑫海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鑫海汇")接受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汉口银行东西湖支行发放金额为45,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24个月,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东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东峻")向中国银行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借款40,000万元,期限36个月,由公司为其提供金额为24,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且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未超过上述议案通过的预计总额度,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双宁路161-197-2号 法定代表人:蒋思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5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637,943.98万元,净资产为28,747.93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5,824.28万元,净利润19,139.88万元。 截止2016年3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737,431.84万元,净资产为33,800.61万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13.85万元,净利润5,052.68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云南金科鑫海汇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小板桥镇中街10号 法定代表人:高亢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持有其51%的股权,兴合(深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昆明易森盈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9%的股权,云南万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 截止2015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136,062.03万元,净资产为47,381.29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88.43万元。 截止2016年3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33,606.13万元,净资产为47,164.45万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16.84万元。 3、被担保人名称:金科集团苏州东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长虹北路169号409室 法定代表人:赵波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5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14,023.85万元,净资产为1,986.16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3.84万元。 截止2016年3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0,178.30万元,净资产为1,982.15万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0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重庆金科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北支行签订): (1)担保金额:4,400万元。 (2)担保期限:11个月。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为重庆金科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与渤海银行北京分行签订): (1)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 (2)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为金科鑫海汇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45,000万元。 (2)担保期限:24个月。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为苏州东峻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24,000万元。 (2)担保期限:36个月。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同时为防范风险,公司已要求非全资子公司金科鑫海汇少数股东签署相关反担保协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5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相互间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95,99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3.06%,占总资产的21.94%。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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