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6728358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01%;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6728358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01%。
一、本公司新股发行及股本状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146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800000股,并于2007年7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7012400股,其中,本次解除限售的本公司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三院”)持有40212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01%。
经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实施了2007年度权益分派,即每10股送2股、转增4股并分配现金股利2元(含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07219840股。
经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实施了2008年度权益分派,即每10股转增3股并分配现金股利8.5元(含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39385792股。
经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实施了2009年度权益分派,即每10股送5股、转增5股并分配现金股利1.5元(含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到278771584股。
目前,化三院持有本公司股份1672835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01%。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0年7月12日;
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6728358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01%;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6728358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01%。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明细表
单位:股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 |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 备注 |
1 | 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
有限公司 | 167283584 | 167283584 | 167283584 | |
合 计 | 167283584 | 167283584 | 167283584 | |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新股发行时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2007年本公司发行新股时,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化三院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东华科技股份,也不由东华科技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经核查:在承诺期内,化三院所持有的东华科技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回购的情况。同时,化三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形,本公司未曾为化三院提供任何担保。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增加 | 减少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6911784 | | 167283584 | 9628200 |
1、国家持股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67283584 | | 167283584 | 0 |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5、高管持股 | 9628200 | | | 96282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1859800 | 167283584 | | 269143384 |
1、人民币普通股 | 101859800 | 167283584 | | 269143384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4、其他 | | | | |
三、股份总数 | 278771584 | | | 278771584 |
五、备查文件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