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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证券代码:002474 公告编号:2010-007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0月20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鲁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人,持有公司股份总计7,7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370万股的74.93%,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2、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3、公司9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会议,公司6名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人代表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修订<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同意7,770万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邬海峰先生、周仁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邬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7,770万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关于选举周仁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7,770万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证券代码:002474 公告编号:2010-009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0日下午13: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魏建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与会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魏建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与会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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