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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4-029TitlePh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乔鲁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富培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富培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62,660,144.05632,315,213.76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93,166,623.96155,440,079.1524.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92,712,949.10154,487,826.1524.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84,708,983.96193,691,111.24-4.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24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0.24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38%6.36%0.0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4,516,061,362.794,507,258,073.19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122,853,648.102,931,221,119.136.5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27,688.4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14,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0.0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0.00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0.00 
债务重组损益0.0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0.00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0.0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0.0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0.00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0.00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34,659.93 
减:所得税影响额72,817.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9,463.32 
合计453,674.8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6,74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3.53%215,252,9970质押24,670,000
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24%27,2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2.92%18,731,1150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2.03%13,049,9980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86%11,968,799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64%10,548,6170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4%9,006,762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境内非国有法人1.19%7,657,1740  
深圳市特美思经贸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7%7,510,228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06%6,786,214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15,252,997人民币普通股215,252,997
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200,000人民币普通股27,2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731,115人民币普通股18,731,115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3,049,998人民币普通股13,049,998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11,968,799人民币普通股11,968,799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0,548,617人民币普通股10,548,617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006,762人民币普通股9,006,762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7,657,174人民币普通股7,657,174
深圳市特美思经贸有限公司7,510,228人民币普通股7,510,228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786,214人民币普通股6,786,21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如下关联关系:乔鲁予持有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份,持有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44%的股份,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余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该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增减额增减比率
应收账款520,385,688.12391,059,834.81129,325,853.3133.07%
预付款项67,255,812.4939,205,186.9028,050,625.5971.55%
应收股利3,284,332.3621,635,738.57-18,351,406.21-84.82%
短期借款420,000,000.00680,000,000.00-260,000,000.00-38.24%
应付票据77,810,180.20133,753,905.52-55,943,725.32-41.83%
应付职工薪酬17,231,075.1027,523,809.38-10,292,734.28-37.40%
应交税费48,829,569.8730,126,994.8218,702,575.0562.08%
长期借款2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
投资收益29,442,028.048,437,999.4021,004,028.64248.92%
现金流量表项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金额增减额增减比率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511,406.2131,580,819.74-18,069,413.53-57.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0,285,855.73196,206,475.82-115,920,620.09-59.0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4,174,370.78339,154,533.62-134,980,162.84-39.80%

注释:

1、应收账款报告期末比报告期初增加33.07%,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增加及货款回笼减少所致。

2、预付账款报告期末比报告期初增加71.55%,主要系报告期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3、应收股利报告期末比报告期初减少84.82%,主要系报告期收回分红款所致。

4、短期借款报告期末比报告期初减少38.24%,主要系报告期借款归还所致。

5、应付票据报告期末比报告期初减少41.83%,主要系报告期票据背书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比报告期初减少37.4%,主要系报告期发放薪酬所致。

7、应交税费报告期末比报告期初增加62.08%,主要系报告期末应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增加所致。

8、长期借款报告期末比报告期初增加100%,主要系报告期末增加长期贷款所致。

9、投资收益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48.92%,主要系报告期联营企业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0、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57.22%,主要系报告期收回股权转让款减少所致。

11、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59.08%,主要系报告期股权投资款支付减少所致。

12、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9.8%,主要系报告期借款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电子烟业务简述

公司与深圳市合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22日共同签署了《关于成立深圳合元劲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公司与合元科技拟共同出资人民币1亿元设立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深圳合元劲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正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积极拓展市场及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2、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班子人员、子公司经营班子人员、其他核心业务、技术、管理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推出《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目前,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公司将于2014年5月5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淮安华丰彩印有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手续2014年02月12日2014年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注销的公告》(2014-003)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2014年02月22日2014年2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2014-004)《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05)《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03月14日2014年3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2014-009)《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14-010)《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与深圳市合元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成立深圳合元劲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详见本节“1、电子烟业务简述”2014年02月25日2014年2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2014-007)《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4年04月09日2014年4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2014-023)《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详见本节“2、股权激励计划简述”2014年03月15日2014年3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2014-019)《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14年04月10日2014年4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2014-024)《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太和印刷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太和印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基地搬迁风险承担承诺:在生产基地搬迁前,本公司用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租赁房产发生不能使用的风险时,劲嘉创投和太和实业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宿舍等与生产有关设施经审计的账面净值以及发行人租赁新厂房后搬迁的费用);待本公司新建的劲嘉集团包装印刷及材料加工项目投入使用后,劲嘉创投和太和实业将向公司以经评估机构评估后的评估值购买上述存在法律风险的房产;劲嘉创投和太和实业共同以拥有的全部财产以及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分红权为其履行上述承诺进行担保。2007年12月05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太和印刷实业有限公司、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乔鲁予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太和印刷实业有限公司、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一、公司/本人目前不存在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的业务,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二、公司/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和保证确认的真实性,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或确认事项不真实,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2007年12月05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乔鲁予、侯旭东、李德华乔鲁予、侯旭东、李德华承诺: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相关的持股锁定及持股变动申报需遵守公司法第142条、《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28条和第29条、《证券法》第47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第3.1.6条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并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委托他人管理。超过上述3年的期限,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07年12月05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实际控制人乔鲁予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自2013年12月9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0日至2014年6月9日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公司未来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014年03月14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履行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4年03月14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10%30%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28,509.2633,692.76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5,917.5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1-6月份同比增长,主要是公司自身业务的增长。

董事长:乔鲁予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4-030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营公司获得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联营企业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宏劲”)均于2014年4月15日收到由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其中,重庆宏声所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351100121,发证时间:2013年11月8日,有效期三年;重庆宏劲所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351100106,发证时间:2013年11月8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重庆宏声和重庆宏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2013年-2015年),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公告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其中重庆宏声和重庆宏劲的企业所得税均已按15%的税率进行预计,因此本次重庆宏声和重庆宏劲所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事项对公司2013年度业绩没有影响,对公司未来两年业绩有一定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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