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600757 股票简称:长江传媒 编号:临2014- 024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6-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无变更议案事项,议案《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未获通过。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19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B座四楼小会议室举行。 公司总股本为1,213,650,273股,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698,291,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4%。公司董事会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长孙永平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07,2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反对0股,弃权683,684,486股;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通过。 公司将按照控股股东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对本次担保贷款的必要性和经营风险防控作进一步论证。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夏少林律师、张俊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可查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1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