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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2014-10-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版) (四)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除黔锦矿业外,安徽皖投下属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五)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1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神宝华通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克州神宝华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克州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迎宾路通讯中心三楼301室 成立日期:2009年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吴宝龙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150208000011886 组织机构代码证:08535295-2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权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2、历史沿革 (1)设立 神宝华通成立于2009年2月2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洪岚认缴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赵全胜认缴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上述股东已于2009年2月25日缴纳首期出资500万元,内蒙古若愚会计师事务所于2009年2月25日出具包若会验字[2009]第B-13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证;2010年2月8日缴纳第二期出资500万元,包头锦联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2月8日出具包锦联所验字[2010]第41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证。 (2)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年2月9日,神宝华通股东洪岚、赵全胜将其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上海鸿宝资源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变更 2010年3月26日,神宝华通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万元。 (4)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年3月26日,上海鸿宝资源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其所持股权转让给赵全胜、赵志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赵全胜持有神宝华通2,4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为80%,赵志坚持有神宝华通6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为20%。 (5)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年12月9日,神宝华通股东赵志坚将其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龚飞,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赵全胜持有神宝华通2,4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为80%,龚飞持有神宝华通6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为20%。 (6)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1年1月,赵全胜将其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金涛,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涛持有神宝华通2,4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为80%,龚飞持有神宝华通6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为20%。 (7)第二次注册资本变更 2011年10月,神宝华通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内蒙古若愚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10月出具内若会验字[2011]第125号《验资报告》。 (8)第三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名称变更 2013年12月,神宝华通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万元。 公司名称由包头市神宝华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克州神宝华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神宝华通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神宝华通最近三年主要从事投资业务。 (四)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除黔锦矿业外,神宝华通无其他下属企业。 (五)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世欣鼎成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世欣鼎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28号9层988室 成立日期:2008年4月2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世欣融泽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派胡晓勇为代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110105011002128 组织机构代码证:67508051-2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销售本企业开发的商品房。 2、历史沿革 (1)设立 世欣鼎成于2008年4月28日成立,总出资额50,000万元。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14人,普通合伙人为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3人,各有限合伙人名称为:北京供销社投资管理中心、北京供销社朝阳投资管理中心、北京市通州区供销合作总社、北京欣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赛欧工贸有限公司、北京中兴佳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亿客隆家居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星宇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启明恒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兴华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大行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北京盛世融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有限合伙人变更 2010年6月8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进行了出资转让变更,有限合伙人由原13人变更为15人,原合伙人北京金星华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大行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出,新入合伙人为:北京兴红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嘉华盛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炜华正康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银山出租。 (3)总出资额变更及合伙人变更 2012年7月1日,合伙企业变更了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增加到24人,合伙人总出资额增加到80,000万元。变更后普通合伙人为:北京世欣元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个有限合伙人是:北京供销社投资管理中心、北京供销社朝阳投资管理中心、北京市通州区供销合作总社、北京欣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赛欧工贸有限公司、北京中兴佳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亿客隆家居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星宇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启明恒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昌平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北京盛世融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兴红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嘉华盛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炜华正康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银山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晟利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天正时威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兴华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六里桥广客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鼎泰鹏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新世纪商城、北京聚福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德隆信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普通合伙人变更 2013年7月,合伙企业变更了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24人,合伙人总出资额80,000万元。变更后普通合伙人为:北京世欣融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个有限合伙人是:北京供销社投资管理中心、北京供销社朝阳投资管理中心、北京市通州区供销合作总社、北京欣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赛欧工贸有限公司、北京中兴佳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亿客隆家居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星宇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启明恒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昌平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北京盛世融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兴红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嘉华盛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炜华正康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银山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晟利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天正时威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兴华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六里桥广客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鼎泰鹏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新世纪商城、北京聚福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德隆信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产权控制关系 世欣鼎成为有限合伙制企业,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世欣鼎成的出资总额为80,000万元,共25名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北京世欣融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世欣鼎成普通合伙人北京世欣融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9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路88号,法定代表人赵春生,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12日,注册资本35,000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28号3号楼11层1110室,法定代表人赵春生,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注:北京供销社投资管理中心及北京供销社朝阳投资管理中心均系由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出资组建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北京市通州区供销合作总社系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世欣鼎成的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 (四)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除黔锦矿业外,世欣鼎成下属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五)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京通海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京通海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8号楼1901号 成立日期:2002年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孙颜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110105003526081 组织机构代码证:73511175-6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技术推广服务;投资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2、历史沿革 (1)设立 2002年1月,鼎盛世纪设立,法定代表人为陈志江。设立时鼎盛世纪的股权结构如下: ■ 经北京律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各股东出资全部到位。 (2)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公司名称变更 2004年12月24日,鼎盛世纪变更登记为京通海,鼎盛世纪股东陈志江、张炳茹将股权分别转让给王迪、袁野、张谦,法定代表人由陈志江变更为王迪。转让完成后京通海股权结构如下: ■ (3)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6年11月,王迪将其持有的京通海股权全部转让给袁野,张谦将其持有的京通海股权全部转让给袁林。转让完成后京通海股权结构如下: ■ (4)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年11月,京通海原股东袁野、袁林将股权分别转让给张政、初学志,法定代表人由袁野变更为张政。转让完成后京通海股权结构如下: ■ (5)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1年12月9日,京通海股东张政将部分股权、初学志将全部股权转让给邓永祥,法定代表人不变。转让完成后京通海股权结构如下: ■ (6)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2年5月,京通海股东邓永祥将股权转让给张政和初学志,法定代表人不变。转让完成后京通海股权结构如下: ■ (7)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4年4月,京通海股东张政和初学志将股权全部转让给李永宏,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孙颜玉。转让完成后京通海股权结构如下: ■ (二)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京海通主要进行股权类投资业务。 (四)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除黔锦矿业外,京海通无其他下属企业。 (五)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交易对方的承诺和声明 华普投资、安徽皖投、神宝华通、世欣鼎成、京通海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均已出具以下承诺:本公司/本企业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企业声明,将承担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第三节 配套资金认购方基本情况 本次配套资金的认购方为中信并购、蜂网文化、金控福开莱、沃乐沃商贸、华普馨园、沃木投资共六家企业。上述六家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6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B815房 成立日期:2013年01月17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440300602331097 经营范围:发起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不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 (二)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中信并购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中信并购于2013年1月17日成立,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二、杭州蜂网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蜂网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路475号1幢10层1024室 成立日期:2014年8月6日 法定代表人:徐晶 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330108000171462 经营范围: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企业形象策划、承办会展会务、影视策划、图文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 (二)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蜂网文化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蜂网文化于2014年8月6日成立,主要从事文化艺术交流业务。 (四)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蜂网文化无下属企业。 三、陕西金控福开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金控福开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45号陕西投资大厦2幢1单元12001室 法定代表人:廉弘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限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策划;法律咨询;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施工(除专项审批);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 (二)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金控福开莱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金控福开莱于2014年10月成立,主要从事投资业务。 (四)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金控福开莱无下属企业。 四、昆明沃乐沃商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明沃乐沃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昆明市邦盛商城17幢3单元501室 成立日期:2012年8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宋改珍 注册资本:15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530111100141231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二)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沃乐沃商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沃乐沃商贸于2012年8月31日成立,主要从事贸易业务。 (四)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沃乐沃商贸无下属企业。 五、北京华普馨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普馨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2号楼一层1室 成立日期:2014年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郭彦洪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110116016762544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二)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华普馨园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华普馨园于2014年2月19日成立,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业务。 (四)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华普馨园无下属企业。 六、上海沃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沃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浦东新区惠南镇双店路518号1402室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16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潘超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310115002379007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业形象策划,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沃木投资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沃木投资于2014年7月16日成立,主要从事投资业务。 七、配套资金认购方的承诺和声明 中信并购、蜂网文化、金控福开莱、沃乐沃商贸、华普馨园、沃木投资作为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认购方,均已出具以下承诺:本公司/企业保证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及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信并购、蜂网文化、金控福开莱、沃乐沃商贸、华普馨园、沃木投资均已出具关于认购能力和资金来源的说明,说明其具备认购能力,本次认购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的资金,不会存在到期不认购的情形。 第四节 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公司农业业务收入较低,营业收入规模小,盈利能力弱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淡水鱼类及其它水产品养殖、加工、销售及其他相关业务,拥有自有及租赁水面6,854.23公顷,由于流动资金短缺,公司水面均租赁给承包户经营。公司在水产品生产、加工及销售上依托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华普超市的销售网络进行积极尝试,目前尚未取得明显效益,201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仅为36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30.76%,盈利能力弱,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尚显不足。 (二)镍、钼采选冶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黔锦矿业100%的股权,黔锦矿业主要从事镍、钼矿的开采及深加工业务。镍、钼矿资源作为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储量有限,同其他资源型行业类似,镍、钼行业严重依赖于天然的镍、钼矿资源。 钼主要用于钢铁工业,其中大部分是以工业氧化钼压块后直接用于炼钢或铸铁,少部分熔炼成钼铁后再用于炼钢。钼及其化合物在化工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工业,农业、航天航空工业、机械工业、军工等领域具有广泛的用途。镍及其化合物主要用于不锈钢和合金钢的生产,也广泛应用在电子行业、机械工业、化学工业和新技术等领域。 镍具有良好的机械强度和延展性,难熔、在空气中不氧化的特性,使用用途较广,主要以合金元素的方式应用于生产不锈钢、高温合金钢、高性能特种合金和镍基喷镀材料,应用领域涵盖了从民用产品到航天航空、导弹、潜艇、原子能反应堆等各个行业,是一种不可缺少的重要金属。 公司通过此次重组,将增加镍钼矿采选及深加工业务,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改变主营业务盈利较弱的局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提高持续盈利能力,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由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均未能有效开展,使上市公司最近几年一直处于主营业务不突出,盈利能力较弱甚至亏损的状态,公司上市地位和持续经营能力受到严重的影响。近年来,武昌鱼一直按照董事会制定的经营发展战略和计划,在矿产资源领域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积极进行主业转型。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置入盈利能力较强且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优质矿业资产,有利于恢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解决目前公司所处的困境,有效维护公司的上市地位,最大限度地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增加镍钼矿采选及深加工业务。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将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增强为广大股东创造财富的能力。 三、本次交易的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原则; 4、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原则; 5、突出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原则; 6、提高管理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 7、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兼顾原则; 8、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 9、符合上市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经营方针,有利于上市公司效益最大化。 第五节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根据本公司2014年10月15日第六届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黔锦矿业拟增加注册资本458.33万元,全部由本公司认缴,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黔锦矿业4%的股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拟向华普投资、安徽皖投、神宝华通、世欣鼎成和京通海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黔锦矿业全部股权,同时,本公司拟向中信并购、蜂网文化、金控福开莱、沃乐沃商贸、华普馨园、沃木投资共六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标的公司产业链的完善及矿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黔锦矿业100%的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构成借壳上市。 二、交易主体、交易标的及价格 (一)交易主体 资产出让方:华普投资、安徽皖投、神宝华通、世欣鼎成、京通海。 配套资金认购方:中信并购、蜂网文化、金控福开莱、沃乐沃商贸、华普馨园、沃木投资。 资产受让方及股份发行方:武昌鱼。 (二)交易标的 本次重组的交易标的如下: 拟置入资产:华普投资、安徽皖投、神宝华通、世欣鼎成和京通海持有黔锦矿业的全部股权。 配套募集资金:拟向中信并购、蜂网文化、金控福开莱、沃乐沃商贸、华普馨园、沃木投资共六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8亿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标的公司产业链的完善及矿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配套募集资金数额最终将由本公司董事会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确定。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原则 本次拟置入资产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确定最终的转让价格,根据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已知的情况和资料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价值所做的初步估算,截至2014年6月30日,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为17.45亿元。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最终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交易期间的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黔锦矿业所产生的盈利、收益将由本公司享有,所产生的亏损及损失将由华普投资、安徽皖投、神宝华通、世欣鼎成和京通海五名交易对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补足,分摊比例依照本次交易中其各自向本公司转让的黔锦矿业股权占标的资产的比例确定。 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损益确定最终以资产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华普投资、安徽皖投、神宝华通、世欣鼎成和京通海。 2、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华普投资、安徽皖投、神宝华通、世欣鼎成和京通海购买其持有黔锦矿业的全部股权。 3、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相关议案的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按照上述发行价格确定标准,武昌鱼向华普投资、安徽皖投、世欣鼎成、神宝华通和京通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4.21元/股。如本预案签署日后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定价规则作出修订和调整,则在不会导致本次交易被终止的前提下,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由交易各方根据新的规则另行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本次发行价格确定。按照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预估值17.45亿元、发行价格4.21元/股计算,武昌鱼向华普投资、安徽皖投、世欣鼎成、神宝华通和京通海发行股份数量约为41,448.93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评估机构正式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6、认购方式 交易对方华普投资、安徽皖投、世欣鼎成、神宝华通和京通海以其持有的黔锦矿业的全部股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7、股份锁定期安排 华普投资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安徽皖投、神宝华通、世欣鼎成、京通海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对方 根据上市公司与中信并购、蜂网文化、金控福开莱、沃乐沃商贸、华普馨园、沃木投资共六名特定投资者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配套资金认购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就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8亿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配套募集资金数额最终将由本公司董事会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确定。 3、股份发行价格及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相关议案的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4.21元/股,不低于武昌鱼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如本预案签署日后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定价规则作出修订和调整,则在不会导致本次交易被终止的前提下,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由交易各方根据新的规则另行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8亿元,按照交易标的预估值进行测算,未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和发行价格4.21元/股计算,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发行股份数量约为13,776.72万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4、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标的公司产业链的完善及矿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8亿元,其中3.8亿元计划用于黔锦矿业镍钼精矿的深加工建设、2亿元计划用于黔锦矿业的矿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5、股份锁定期安排 根据配套资金认购方出具的承诺,中信并购、蜂网文化、金控福开莱、沃乐沃商贸、华普馨园、沃木投资以现金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债权债务处理和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黔锦矿业将成为武昌鱼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黔锦矿业债权债务及人员的转移。 四、盈利预测补偿 根据公司与华普投资、安徽皖投、神宝华通、世欣鼎成以及京通海签署的《利润补偿框架协议》,对利润补偿做出如下安排: 如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三年内黔锦矿业实际净利润额不足评估结果预测净利润额的,则华普投资、安徽皖投、神宝华通、世欣鼎成和京通海应以股份回购方式向本公司进行补偿,如华普投资、安徽皖投、神宝华通、世欣鼎成和京通海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差额由华普投资予以补足。上述股份回购补偿义务由华普投资、安徽皖投、神宝华通、世欣鼎成和京通海各方按照本次交易中向本公司转让的黔锦矿业股权占标的资产的比例分担。本公司与华普投资、安徽皖投、神宝华通、世欣鼎成以及京通海就上述业绩补偿安排所签署的正式协议,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披露。 根据《重组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盈利预测补偿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将与相关交易对方于本次重组第二次董事会前签署《利润补偿协议》。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为17.45亿元,本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1,436.13万元,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占其比例为814.05%,且超过5,000万元,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此外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故本次交易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华普投资、配套资金认购方包括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华普馨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有关关联方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以充分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翦英海通过华普集团控制本公司20.77%的股权,按照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预估值17.45亿元、发行价格4.21元/股、配套融资5.8亿元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翦英海通过华普集团控制本公司9.96%的股权,华普投资持有本公司约12.89%的股权,二者合计控制本公司约为22.85%的股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翦英海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六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华普投资、安徽皖投、神宝华通、世欣鼎成和京通海所持有的黔锦矿业全部股权。 单位:万元 ■ 二、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黔锦矿业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盛邦帝标A栋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大伟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7月27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520303000025494 税务登记证号码:黔国税字520303662981047号 经营范围:镍、钼稀有金属矿的采矿、选矿(矿山地址: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扬大湾镍钼金属矿)有效期截至2018年3月2日;矿产品销售(煤炭除外)。 (二)黔锦矿业历史沿革 1、2007年设立 黔锦矿业由自然人金立、张琨共同出资设立。2007年7月26日,黔锦矿业股东金立、张琨签署了《公司章程》。2007年7月26日,贵阳天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虹验字【2007】117号):截至2007年7月26日,黔锦矿业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7年7月,黔锦矿业取得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200002207384,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以货币出资。 设立时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 2、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年9月,根据黔锦矿业股东会决议,张琨将其持有的黔锦矿业35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35%)以350万元价格转让给国盛矿业;金立将其持有的黔锦矿业45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45%)以450万元价格转让给国盛矿业,并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张琨、金立分别与国盛矿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黔锦矿业已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 3、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年1月,黔锦矿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国盛矿业将其持有的黔锦矿业8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80%)转让给通润达,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国盛矿业与通润达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国盛矿业将其所持有的黔锦矿业80%的出资额转让给通润达。该股权协议未约定股权转让价款。 根据国盛矿业与通润达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系交易双方当时真实意思表示,并以双方共同协商的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潜在纠纷或风险。2012年7月,国盛矿业与通润达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上述股权转让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方式的信托、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也不存在潜在的权属纠纷,对此次股权转让过程及结果无争议。 此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 4、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1年2月,黔锦矿业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通润达将其所持黔锦矿业54%的出资(540万元)额转让给神宝华通;26%的出资(260万元)额转让给安徽皖投;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0年12月,太原市迈瑞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并迈评报字(2010)第051号):在评估基准日2010年9月30日,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可采储量131.94万吨的价值为212,801.73万元。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月5日印发《办公会议纪要》(2011年第1号),同意安徽皖投以不超过3.8亿元的价格收购黔锦矿业26%的股权。 2011年1月26日,安徽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受让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有关事宜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1]61号),同意安徽皖投以不超过3.8亿元受让黔锦矿业26%股份。 2011年2月,通润达与神宝华通和安徽皖投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润达将其所持有的黔锦矿业54%的出资(540万元)额转让给神宝华通,转让价格为77,652万元;同时将其持有的黔锦矿业26%的出资(260万元)额转让给安徽皖投,转让价格为37,388万元。 根据通润达与神宝华通和安徽皖投分别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系交易各方当时真实意思表示,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系以太原市迈瑞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4日出具《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并迈评报字(2010)第051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潜在纠纷或风险。2012年7月,通润达、神宝华通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上述股权转让为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方式的信托、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也不存在潜在的权属纠纷,对此次股权转让过程及结果无争议。 此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 5、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1年8月,黔锦矿业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神宝华通将其所持黔锦矿业15%的股权转让给世欣鼎成,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神宝华通与世欣鼎成了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神宝华通将其所持黔锦矿业15%的出资(150万元)额转让给世欣鼎成,转让价格为22,500万元。 根据神宝华通与世欣鼎成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系交易双方当时真实意思表示,并以双方共同协商的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潜在纠纷或风险。 此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 6、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1年9月,黔锦矿业召开股东会,同意黔锦矿业股东张琨将其所持黔锦矿业10%的股权转让给神宝华通;同意黔锦矿业股东金立将其所持黔锦矿业10%的股权转让给神宝华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神宝华通和张琨、金立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张琨将其所持黔锦矿业10%的出资(100万元)额转让给神宝华通;金立将其所持黔锦矿业10%的出资(100万元)额转让给神宝华通,合同价款合计为2.876亿元。 根据张琨、金立与神宝华通分别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系交易各方当时真实意思表示,并以各方共同协商的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潜在纠纷或风险。2012年7月,张琨、金立与神宝华通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上述股权转让为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方式的信托、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也不存在潜在的权属纠纷,对此次股权转让过程及结果无争议。 此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 7、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1年11月,黔锦矿业召开股东会,同意黔锦矿业股东神宝华通将其所持黔锦矿业10.26%的股权转让给京通海;将33%的股权转让给华普投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神宝华通和京通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神宝华通将其所持黔锦矿业10.26%的出资(102.6万元)额转让给京通海,转让价格为20,000万元。神宝华通和华普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神宝华通将其所持黔锦矿业33%的出资(330万元)额转让给华普投资,转让价格为64,327万元。 根据神宝华通与京通海和华普投资分别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系交易各方当时真实意思表示,并以各方共同协商的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潜在纠纷或风险。 此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 8、增资 2011年12月,黔锦矿业召开股东会,同意黔锦矿业各股东进行同比例增资,增加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华普投资认缴3,300万元,实缴3,300万元;安徽皖投认缴2,600万元,实缴2,600万元;世欣鼎成认缴1,500万元,实缴1,500万元;神宝华通认缴1,574万元,实缴1,574万元;京通海认缴1,026万元,实缴1,026万元。增资完成后,黔锦矿业注册资本变更为11,000万元。 2012年2月,遵义开元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增资首期出资出具《验资报告》(遵开会验资字[2012]25号)予以验证。2012年3月,遵义开元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增资第二期出资出具《验资报告》(遵开会验资字[2012]58号)予以验证。 此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黔锦矿业的注册资本总额为11,000万元,实收资本总额为11,000万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9、增资 2014年10月15日,武昌鱼召开董事会,同意向黔锦矿业增资4,583,333元,增资完成后武昌鱼持有黔锦矿业4%的股权。 2014年10月15日,武昌鱼与黔锦矿业及其各股东签署《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将向黔锦矿业预付7,500万元增资款,用于认购黔锦矿业新增458.33万元的注册资本,认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黔锦矿业4%的股权。本公司应于上述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黔锦矿业预付7,500万元增资款,增资款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黔锦矿业整体作价将以黔锦矿业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扣除7,500万元增资款的金额为定价依据,由各方协商后确定。本次增资中武昌鱼最终应向黔锦矿业支付的增资款额=黔锦矿业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股权价值×武昌鱼取得的黔锦矿业注册资本出资额,黔锦矿业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股权价值=本次增资黔锦矿业整体作价÷增资前的注册资本数。如武昌鱼已支付的增资价款不足,武昌鱼应于增资款准确金额确定之日起1年内补足剩余出资;如武昌鱼已支付的增资款超过需支付金额,则黔锦矿业应于增资款准确金额确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武昌鱼退还超付金额。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最近三年黔锦矿业股权转让作价依据的说明 最近三年,黔锦矿业历次股权转让及定价方式均系转让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符合双方各自的利益。涉及国资的已履行了国资监管部门的审批程序。股权转让过程中及转让完成后至今未发生争议。 11、股权质押、冻结情况 2014年10月15日,黔锦矿业股东华普投资与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将其所持有的黔锦矿业16.5%股权(对应出资额1,815万元)质押给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4年10月15日,黔锦矿业股东华普投资与云南伟力达地球物理勘测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将其所持有的黔锦矿业16.5%股权(对应出资额1,815万元)质押给云南伟力达地球物理勘测有限公司。 中信并购与云南伟力达地球物理勘测有限公司分别出具《关于北京华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被质押股权在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股权交易中处置的同意函》,“本企业现承诺,黔锦矿业股权质押将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二次董事会召开前解除。关于解除质押后本企业与武昌鱼委托贷款担保的事项,由本企业与相关方另行协商”。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黔锦矿业股权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 (三)黔锦矿业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黔锦矿业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 (四)黔锦矿业主营业务情况 黔锦矿业主营业务为其所拥有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的采选业务。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矿区面积为18.4329平方公里。 1、黔锦矿业最近三年开采情况 黔锦矿业目前持有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编号为C5200002011093220121061号《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镍矿、钼矿,矿区面积为18.4329平方公里,开采期限至2018年1月,证载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开采深度由1,150米至300米标高。黔锦矿业2011年开采2,774.51吨,2012年未进行开采,2013年开采2,512.4吨,2014年上半年未进行开采。具体开采明细如下表: 单位:吨 ■ 现有采矿量与采矿许可证生产能力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未来三年生产计划如下: 2012年矿山深加工项目各项工作在筹建实施中,同时对矿井进行升级改造工程,故未进行开采。 2014年上半年未进行开采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遵义市安监局的相关通知,黔锦矿业需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升级建设工作,需在上述建设工作完成后再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矿山未来几年的产量计划预计如下:2014年下半年0.2万吨、2015年1.6万吨、2016年2.65万吨、2017年3万吨。 未来三年,黔锦矿业将投资完成镍钼矿深加工及矿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其中3.8亿元投资建设年处理3万吨镍钼精矿的冶炼厂,2亿元投资建设矿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2、黔锦矿业最近三年产销量情况 ■ 黔锦矿业销售策略为尽量减少原矿石的销售,加快原矿石的深加工项目建设,在深加工项目完成后,黔锦矿业不再对外销售原矿石,所有矿石经过深加工后,形成镍钼精矿、钼酸铵、硫酸镍、碳酸镍等高附加值产品。钼酸铵、硫酸镍、碳酸镍为工业原料,市场需求量很大,销售前景良好。 (五)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1、黔锦矿业探矿权的获取过程 黔锦矿业于2007年通过协议转让分别获得陈仪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镍多金属矿普查”项目的普查探矿权、梁庆华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杨大湾镍多金属矿普查”项目的普查探矿权,合计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41万元。变更合并后取得《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探矿许可证(5200000721023)。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2007年9月29日出具的黔国土资勘证字[2007]622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转让、变更(合并)的申请的通知》,认为黔锦矿业、陈仪、梁庆华所申报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转让、变更(合并)的申请”,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准予批准转让和变更(合并)登记,勘查程度提高为详查。 根据黔锦矿业与陈仪、梁庆华于2007年7月20日签署的《探矿权转让协议》,黔锦矿业从陈仪、梁庆华处协议受让上述普查探矿权的价款分别为18万元、23万元,系双方协商的结果,且已经通过了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的审批。 2、黔锦矿业采矿权的获取过程 黔锦矿业成立于2007年7月27日。2007年9月29日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批准,通过转让、变更(合并)了《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镍钼多金属矿普查》及《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杨大湾镍钼多金属矿普查》两个探矿权,获得了面积为18.77平方公里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多金属矿详查》勘查许可证(探矿权证号:5200000721023)。 黔锦矿业通过委托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察院,于2007年11月完成了《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多金属矿详查》报告的编制工作,实物工作量中:52个钻孔,约22,268米。2008年1月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获得《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多金属矿》采矿权证(证号:5200000810005)。 另根据2011年1月4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关于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钼多金属矿矿业权价款评估(计算)结果备案证明》(黔国土资矿评备字[2011]1号),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钼多金属矿与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不重叠,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的意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钼多金属矿暂不需向国家缴纳矿业权价款。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框架协议》,若将来需向国家缴纳相关的矿业权价款,将由黔锦矿业现有股东即交易对方缴纳。 3、资源条件 (1)开采前的资源储量情况 黔锦矿业拥有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金属矿,矿区范围为18.4329平方公里。 2007年,黔锦矿业委托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在该区开展地质详查工作,于2007年11月提交《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地质报告》。2007年11月20日,贵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出具了《<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黔国土规划院储审字[2007]754号),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于2007年11月26日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取得《关于<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黔国土资储备字[2007]525号)。 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未开采前,上述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载明该矿资源储量如下: 评审备案的资源量(332+333+334?);钼、镍矿石量212.28万吨。其中,(332)55.48万吨、(333)146.16万吨、(334?)10.64万吨。 镍金属量87,500吨。其中,(332)22,600吨、(333)60,400吨、(334?)4,500吨。 钼金属量144,500吨。其中(332)38,400吨、(333)99,200吨、(334?)6,900吨。 注:332: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4:预测的内蕴经济资源量;以下同。 (2)2009年储量核实情况 2009年5月,黔锦矿业委托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对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开展储量核实工作,于2009年5月提交《贵州省遵义市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09年9月15日,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对上述储量核实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了中矿联储评字[2009]75号评审意见书。上述评审意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备案,备案证明号为国土资储备字[2009]341号。 本次储量核实的基准日为2009年6月30日,储量核实结果与2007年11月出具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多金属矿详查地质报告》相比,钼金属量增加了8,800吨、镍金属量增加了5,600吨。具体变化原因为:原详查阶段勘查许可证范围未包含矿层露头线,在申请采矿权时,经矿政主管部门同意,在矿业权空白区向西扩界增加15"露头线范围,新增有镍钼矿分布面积233,716平米,增加矿石量2.68万吨,钼金属量增加了8,800吨、镍金属量增加了5,600吨,具体为: 矿石量214.96万吨,钼金属量为146,400吨,平均品位6.81%。其中,(332):矿石量58.16万吨,钼金属量为40,300吨,平均品位6.93%;(333):矿石量156.80万吨,钼金属量为106,100吨,平均品位6.77%。 伴生矿产:镍金属88,600吨,平均品位4.12%。均为(333)。 4、矿区位置及交通条件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陈家湾、杨大湾镍钼矿位于遵义市汇川区北西方向,直距l5千米,属遵义市汇川区高坪镇管辖。地理极值坐标:东经106°45'45"一106°48'30",北纬27°47'00"一27°50'30"。矿区呈南北向展布,长约6,000米,宽约3,100米,面积18.4329平方公里。在矿区西部有遵义一松林一毛石的乡镇县级柏油主干公路通过,里程约28公里,矿区北部、东部有遵(义)一高坪一沙湾一毛石的县级柏油主干公路相通,里程40千米。有村级公路连接主干公路和矿区。矿区交通虽不发达,但总体而言矿区交通尚方便。 5、开采条件及开采方式 黔锦矿业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属于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为综合影响的中等类型矿床,即Ⅱ一4型。 开采方式为:斜井开采 6、交易标的涉及的立项、环保、用地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说明 黔锦矿业的陈家湾、杨大湾的镍钼金属矿项目履行的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立项事项 2007年9月13日,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遵义市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遵市发改产业备案[2007]17号),同意对黔锦矿业年产3万吨钼、镍多金属矿矿石开采及深加工建设项目备案。2012年9月25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确认函》:“2007年9月13日,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遵义市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遵市发改产业备案[2007]17号),同意对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钼、镍金属矿石开采及深加工建设项目进行备案,项目总投资4,99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总开采区域18.78平方公里,年产3万吨钼、镍金属矿石开采及深加工,建设起止年限自2007年9月13日至2009年9月30日。我委认可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上述批文对黔锦矿业钼矿项目立项的效力”。2013年4月10日,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通知书》,同意黔锦矿业建设地点确定在遵义市毛石镇毛石村。 (2)环评事项 2007年12月29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对贵州黔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镍多金属矿开采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环函[2007]650号),同意黔锦矿业报送的《贵州黔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镍多金属矿开采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工程设计、施工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2012年9月11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出具《关于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的意见函》(黔环函[2012]363号),对黔锦矿业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黔锦矿业按要求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意黔锦矿业通过环保核查。 2013年4月25日,遵义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认为自2009年1月1日至此证明出具日,黔锦矿业遵守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2013年6月21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出具《证明》,认为黔锦矿业自2009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日遵守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下转B7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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