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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4-28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6-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19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有关情况及形成决议如下: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未有股东向本次会议提交提案。 二、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晏群董事长 3、会议时间:2014年6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4、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3区大宝路风采轩会所二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股份124,592,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34.81%。会议由董事长晏群先生主持,公司5名董事、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先波律师、郑秋娇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4,592,9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大会通过该项议案。 (二)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4,592,9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大会通过该项议案。 (三)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4,592,9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大会通过该项议案。 (四)审议《公司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592,9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大会通过该项议案。 (五)审议《公司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4,618,807.75 元,加上年初的未分配利润-804,306,066.92元,母公司2013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818,924,874.67元。鉴于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以母公司为主体,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201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24,592,9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大会通过该项议案。 (六)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55万元、33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8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4,592,9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大会通过该项议案。 (七)审议《公司关于改选新独立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高良玉先生、陈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4,592,9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大会通过该项议案,选举高良玉先生、陈亮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其简历附后。 (八)审议《关于<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深圳市宝安华宝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智点江山公司,转让价为人民币50,980,000.00元,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4,592,92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大会通过该项议案。 五、其他情况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叶翔先生、吴军先生、刘崇先生所作的201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先波律师、郑秋娇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投票表决表、统计表、股东登记表;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附: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新任独立董事高良玉先生、陈亮先生简历 1、高良玉先生 高良玉,男,1965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安徽枞阳人。1986年7月至1988年9月在南疆农业大学审计室工作;1991年3月至1993年3月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工作;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任证监会发行部副处长;1998年3月至1998年9月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9月至2013年1月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陈亮先生 陈亮,男,1971年出生,本科毕业,广东茂名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4年7月至1999年7月在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工作;1999年8月至2000年7月任深圳和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2000年8月至2002年3月任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2002年4月至2004年6月任深圳业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04年7月至2013年7月任深圳佳正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13年8月至今任深圳铧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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