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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探索和发展智能可穿戴产品的创新应用,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奋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奋达智能"),公司持有奋达智能100%的股权。 2.本次对外投资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核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深圳市奋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软件开发与销售;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技术、等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上述信息,以主管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主要目的 经过近几年的市场培育,手环、手表、眼镜等智能穿戴设备逐渐得到大家认可和接受,智能穿戴行业呈快速发展趋势,本次投资抓住智能可穿戴产业的发展契机,专注于智能可穿戴产品的研发与营销,从而有利于占领市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2.存在的风险 智能可穿戴产品领域从业者众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奋达智能的可穿戴产品是否符合消费者的用户体验及消费偏好具有不确定性,产品市场拓展面临一定风险。 奋达智能的设立登记、批准经营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核准,能否成功注册、获得许可经营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较早进入智能可穿戴领域,已成功研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产品,是能够提供软件、硬件、云计算一体化服务的智能硬件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服务商。此次设立奋达智能有利于进一步发展与探索智能可穿戴的创新应用,拓宽公司产品线,推动公司转型升级,确保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五、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廿七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5-082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2015年10月26日 其中:交易系统: 2015年10月26日交易时间 互联网:2015年10月25日日下午15:00至10月26日下午15:00任意时间 3、会议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19日(星期一)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利民先生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18号公司会议室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6,319,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56.989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0,321,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53.432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15,998,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3.5570%。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本次会议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臻、胡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319,58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利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5-069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资金拨付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收到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股份")下发的《关于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拨付通知》(中钢股份财函[2015]66号),通知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向有关部门 有关中央企业下达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1-201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项目剩余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5]355号)精神,现下达你公司2012年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专项后续补助资金1050万元。" 该笔补助资金系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对公司"新增2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补助,公司已于2012年12月26日收到中钢股份转发的550万元补助资金。详见公司于2012年7月14日、2012年8月25日、2012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目前,上述补助资金尚未到账,待收到该笔款项后,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贷记相关损益科目或确认为递延收益,预计该笔补助资金将对归属于2015年度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款项的支付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5-090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上海中城联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新三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0月26日接到参股子公司上海中城联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投资")的通知,中城投资于2015年10月26日在新三板正式挂牌。证券简称:中城投资;证券代码:833880;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中城投资注册资本:163,63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39F39-21室;主要业务:自有资产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顾问服务、不动产经营管理。公司于2008年4月首次对中城投资进行投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03.2万元,占股3.5%。公司于2013年6月,对中城投资再次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228万元。截至2015年6月份,公司累计投资额为人民币3,231.2万元,持有股份3,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833%。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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