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9月2日(周四)下午13:00时-16:00时。
4、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9月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9月1日下午15:00至2010年9月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烈华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5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29473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股份总数的73.682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94,437,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6095%。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92,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3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按照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钟烈华先生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钟烈华先生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204,680,6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55%;50,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45%;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张能勇先生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张能勇先生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221,178,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66%;50,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1,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徐永寿先生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徐永寿先生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221,177,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61%;50,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6%;2,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2%。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樊粤明先生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
294,677,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1%;50,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0%;2,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张建军先生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
294,677,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1%;50,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0%;2,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李瑮蛟先生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
294,677,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1%;50,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0%;2,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刁东庆先生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294,677,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1%;50,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0%;2,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曾皓平先生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294,677,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1%;50,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0%;2,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李斌先生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294,677,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1%;50,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0%;2,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彭倩女士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294,677,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1%;50,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0%;2,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梅州金塔水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294,677,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1%;50,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0%;2,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福建塔牌水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294,677,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1%;50,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0%;2,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为子公司梅州塔牌集团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294,677,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1%;50,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0%;2,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梅县恒发建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294,677,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1%;50,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0%;2,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梅州市塔牌营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294,677,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1%;50,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0%;2,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294,677,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1%;50,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0%;2,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四、律师出具的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赵吉奎律师、余峥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备查文件包括
1、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