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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ST天发 公告编号:2010-027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及股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已于2007年4月30日披露2006年年报后暂停上市交易,2007年5月25日公司股票正式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暂停上市。现就公司恢复上市以及股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恢复上市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在荆州市政府及其他各方的大力支持下,公司于2007年12月15日实施完成破产重整程序,化解了公司面临的债务危机,避免了公司不能偿还债务而破产清算的风险;同时,公司2007年12月27日收到1.9亿元的财政补贴和1000万元的资产捐赠,使公司2007年度实现盈利,暂时避免了公司因2007年度继续亏损而退市的风险。公司的破产重整程序是在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导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及法规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于2008年4月30日公布了《2007年年度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在2008年5月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8年5月12日正式受理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14.2.15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将作出是否核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目前,公司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相关资料,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股改进展情况

  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2007年12月10日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一直在积极研究与制订公司重组及股改相关方案,并协调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其他相关各方推动公司重组、股改及恢复上市工作。公司于2009年3月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并于2009年4月20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经表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得通过。

  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是否能披露股改方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非流通股股东尚在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关事宜进行研究,公司正就股权分置改革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宜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待条件成熟时,公司将适时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及重大资产重组等工作。

  2、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已经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股改保荐机构。

  3、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正在督促各非流通股股东就公司重新启动股改程序的时间与具体方案尽快达成共识,全力配合公司资产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争取尽快完成相关审核程序。

  4、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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