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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翟美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文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1、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167.42%,主要为本期预付的土地出让金及土地拆迁款增加所致;

  2、存货较年初增加26.38%,主要为本期新建项目增加,开发支出相应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34.58%,主要为大瀑布温泉酒店项目工程支出增加所致;

  3、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42.58%,主要为运输设备及电子设备增加所致;

  4、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283.63%,主要为预售房款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53.58%,主要为上年度计提的税款本期上交所致

  7、盈余公积较年初减少72.77%%,主要为收购武汉金海马30%股权,收购溢价冲减盈余公积所致;

  8、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7.86%,主要为本期结算商品房、商铺及卖场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9、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28.68%%,主要为本期结算商品房、商铺及卖场销售收入减少,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10、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40.79%,主要为本期商品房、商铺及卖场销售收入比上期减少,土地整理收入较上期增加,导致税金相应减少所致;

  11、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8.68%,主要为公司规模扩张、加强集团集中管控所致;

  1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94.33%,主要为借款增加,利息费用支出增加,及已完工项目借款利息费用由资本化转费用化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转回较上年同期减少91.86%,主要为上年同期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436万元所致;

  1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20.34%,主要为子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值下降所致;

  1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4.74%,主要为本期收到政府果树赔偿款240.81万元所致;

  1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12.76%,主要为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滞纳金、罚款增加所致;

  16、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73.86%,主要为本期收入减少,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在香江控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逐步将南方香江旗下的家居流通类资产与商贸地产类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最终使香江控股成为南方香江旗下运营商贸地产类业务的唯一平台,并以香江控股为主体开展新的商贸地产类项目。

  履行情况:经征询南方香江,深圳市家福特建材超市有限公司是南方香江持有的唯一家居流通类资产,南方香江持有该公司98%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家居建材的零售和批发业务,目前由于家居建材行业竞争激烈,家福特从开业之初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大股东南方香江暂不将家福特注入上市公司。

  (二)2007 年非公开发行时承诺

  1、沈阳香江好天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在取得相关公司的内部批准,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必要核准、登记及/或备案后,在2009年12月31日前,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师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作价依据,以合法的方式将南方香江持有的99.5%沈阳香江好天地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股权注入香江控股。

  承诺履行情况:

  一方面沈阳香江自成立以来,租金价格不高,资产回报率较低。2008 年的资产回报率为3%(如不合并物业公司的财务报表,回报率为负数),2009 年由于品牌调整租金收入较08年出现了下滑,资产回报率还不到0.3%(合并数)。按现在的调整进度预计明年还是调整期,租赁状况不会出现本质改观。另一方面,收购沈阳香江需投入巨额资金,香江控股现有资金根本不足以支付,资金缺口较大。若现在进行股份的注入,并不能很好的改善公司的业绩,相反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经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暂不收购南方香江持有的沈阳香江好天地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相关股权的方案,两年后根据沈阳香江的经营情况再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讨论。

  2、天津森岛三公司(指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森岛宝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森岛鸿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取得相关公司的内部批准,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必要核准、登记及/或备案后,在2008年12月31日前,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师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作价依据,以合法的方式将南方香江持有的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森岛鸿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森岛宝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各98%的股权注入香江控股。

  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于2008 年12 月30 日召开200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广大非关联股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收购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森岛鸿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森岛宝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其后,随着天津房地产的回暖,为进一步做强、做大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二十次、二十三次会议和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南方香江持有的天津森岛、天津宝地和天津鸿盈各98%的股权,总评估价值为53,164.67 万元。假如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够顺利实施,森岛三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森岛三公司在天津市宝坻区拥有三宗土地使用权,合计约2,200 亩,这将显著增强香江控股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大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 年非公开发行对注入资产利润贡献方面的承诺:南方香江将所持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51%股权、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保定香江好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成都香江家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天津市华运商贸物业有限公司20%股权按10.32 元/股向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认购香江控股向其发行的不超过(含)14,334 万股A 股,此次认购完成后,按香江控股在所注入资产的权益比例计算,注入资产在2008、2009、2010 年三个会计年度向香江控股贡献的经审计实际税后净利润合计数不低于人民币55,905 万元,其中:2008 年为人民币18,528 万元,2009 年为人民币19, 166 万元,2010年为人民币18,211 万元,不足部分将由南方香江于香江控股2008、2009、2010 年年报披露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时、足额以现金方式向香江控股补足。

  承诺履行情况:

  上述注入资产于2008年2月底完成后,经营、生产正常有序进行,为公司目前的业绩稳定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度自并购日起至2008年底,按本公司收购的注入资产的权益比例计算,注入资产在2008年向公司贡献的经审计实际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19,771.56万元,达到承诺要求。2009年度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出具华德审字[2009] 384号、华德审字[2009]378号、华德审字[2009]379号、华德审字[2009]377号及华德审字[2009]315号审计报告确认,上述注入资产经审计实际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216,219,519.19元,已达到承诺要求。2010 年的承诺业绩尚未到期。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美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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