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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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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5-08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接到公司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紫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紫光通信")、紫光集团第二大股东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坤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60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8月25日,北京紫光通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0%,增持均价为52.82元/股,增持金额约为1,848.64万元;紫光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97%,增持均价为52.73元/股,增持金额约为1,054.60万元;健坤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增持均价为52.73元/股,增持金额约为263.65万元。

  本次增持前,紫光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10.009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北京紫光通信持有公司120.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紫光集团直接和通过全资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109.67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9%;健坤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0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7%。

  本次增持后,紫光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30.009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北京紫光通信持有公司155.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5%;紫光集团直接和通过全资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164.67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6%;健坤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5.0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1%。

  本次增持后,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和健坤集团等合计持有公司7,027.21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0%。

  二、自首次增持日(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8月25日,紫光集团及北京紫光通信和健坤集团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5.66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累积增持金额约为19,602.16万元。

  三、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将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为目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择机增持公司股票。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四、紫光集团、北京紫光通信和健坤集团分别承诺,在本次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五、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六、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10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作意向概述

  经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中国")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就共同开发中国版智慧能源软件平台事宜达成全面战略合作意向。2015年8月25日,公司与博世中国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属于双方意向性约定,后续公司将根据合作的具体情况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企业名称: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333号1幢6楼

  法定代表人:Yudong Chen

  成立日期:1999年1月11日

  注册资本:16357.3722万美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业务范围:博世中国为中国市场制造的产品和提供的解决方案涉及范围广泛,涵盖了清洁柴油系统、动力总成电气化、风力发电齿轮箱、热泵、节能家用电器和锂电池电动工具等方面。

  博世中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1、合作的目的、范围

  博世中国是德国罗伯特·博世投资荷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公司")在中国设立的独资公司,负责发展、管理和协调博世公司在中国的所有投资和生产业务。博世公司作为一家领先的能源解决方案供应商,致力在欧洲和全球探索和推广虚拟电厂解决方案。公司作为中国国内领先的能源设备和解决方案供应商之一,有意与博世公司一起探讨双方潜在的合作机会,结合公司现有业务以及博世公司在虚拟电厂方面的优势,共同开发中国版智慧能源软件平台,为中国的新能源发展和电力市场化交易管理等提供先进的技术解决方案和可靠的保障。

  2、保密

  除适用法律、管辖法院或政府主管机关要求之外,未经事先协商一致或取得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披露或者允许他人对外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本合作备忘录以及双方磋商、讨论过程中互相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

  四、合作备忘录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智慧能源战略行动,将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碳排放治理纳入经济发展目标内,通过融合现代能源科技、网络科技、气候科技等前沿科技领域,带动十万亿级的智慧能源基础网络建设,将开启能源发展新纪元,是我国产业优化升级的新增长点,对我国科技创新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互联网革命过去30年来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世界经济格局。而智慧能源的建设将是一场比互联网更大规模的技术与产业革命。智能能源网的规划建设将主导未来二、三十年全球生产方式变革和生活方式变迁,是实现零碳经济的人类文明持续高速发展的必由之路。智慧能源革命既是清洁能源革命,也是能效革命,更是全民参与的市场革命。智慧能源革命是通过互联网与能源网络、能源终端领域的深度融合,推动技术创新、效率提升和管理体系变革,提升能源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智慧能源为基础的创新要素和经济转型力量,能迅速实现网络化规模化的能源结构调整与能源消费革命。

  公司在国家能源局支持下成立的规模化储能并网工程实验室,经过几年培育,目前已在智慧能源互联网相关的分布式储能、微电网、虚拟电厂、风光储一体化等方面领域拥有核心技术和竞争力。公司与博世中国签署合作备忘录,通过与博世公司合作开发中国版智慧能源软件平台,推进公司在智慧能源互联网方面的发展,为公司的带来更多市场机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系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合作事项尚待进一步协商和落实,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博世中国签署的《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公告编号:2015-055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施红阳先生的通知,施红阳先生于2015年8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1%。公司董事长袁金钰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施红阳先生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正积极筹措资金,规划将持续增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1、增持人: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2、增持目的:基于对中国经济、资本市场以及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高管于2015年7月11日承诺自2015年7月13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资金来源:增持人自筹。

  二.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施红阳先生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增持人作为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其增持行为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进展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增持人施红阳先生承诺:本次股份增持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在增持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承诺增持部分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等规定。

  4、公司董事长袁金钰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施红阳先生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持续发展充满信心,正积极筹措资金计划持续增持公司股票。

  5、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5-37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成中先生通知,胡成中先生于2015年8月21日至8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胡成中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8日起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23)。

  二、增持情况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成中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识,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

  4、增持数量:2015年8月21日至8月25日,胡成中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450,000股,增持总金额84,764,000元,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91%。本次增持前,胡成中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成中先生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所持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5-087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夏汽车")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书9份。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获取了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更换了一名独立董事和董事,为了更好的发挥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1)、提名委员会:汪莉(主任委员)、周友梅、李力盛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定涛(主任委员)、汪莉、肖美荣

  特此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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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人民币100亿元额度内回购A股股份事项中
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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