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集团)持有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89625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3%。
2010年11月1日接中兴集团通知,2010年11月1日,中兴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商业城股份556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31%。
截止2010年11月1日,中兴集团持有商业城股份为8906908股,占商业城总股本的4.999%,均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