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0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过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