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2日上午11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528号天康企业大厦12楼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9,448,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8%,会议由董事长杨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对吉林曙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19,448,24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委派杨玉玲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